路邊紀念館是否違法?

根據高速公路安全保險研究所的數據,2013年美國發生了30,057起致命的機動車事故,造成這些事故導致32,719人死亡。 通常,由於各種原因,倖存的家庭成員或朋友在致命事故現場或附近建立一個特別的,自發的紀念館,如上圖所示,以紀念或紀念他們所愛的人。

什麼做路邊紀念品

當您與當地道路和公路一起行駛時,您可能偶爾會注意到沿著肩膀或位於草地或堤岸頂部幾英尺處的小型紀念碑。 這些路邊紀念館(西班牙語中稱為descansos )可以出現在任何地方,例如交叉路口,公路拐彎處,護欄附近等,通常表示個人遇到導致其死亡的車禍的地方,無論是立即或以後因受傷而受傷。

路邊紀念館沒有具體的形式。 每個人都是由一個倖存的親人創造的,並且呈現出一個家庭成員或朋友認為有意義的簡單或複雜的形式。 因此,路邊紀念館幾乎可以包含任何東西,例如:

路邊紀念碑或descansos的使用可追溯到200多年前,這種自發紀念形式在美國西南部尤其是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和德克薩斯州尤其突出。 美國的傳統被認為起源於拉丁美洲人,他們將這些紀念碑放置在人們死亡的地方,但是在世界範圍內表示和尊重這種景點並且是一種更古老的做法。

合法性

關於在美國和其他地方使用和出現路邊紀念碑的意見仍然存在分歧。 顯然,死者的倖存家庭成員和/或朋友支持他們的創造和存在,但許多人出於各種原因反對這種自製的神龕。 有時,路邊紀念館的位置和/或大小會為駕車者造成合法的危險,駕車者可能會發現紀念分心或視覺交通阻塞。 其他人反對在公共財產上使用宗教標誌,認為這違反了“教會與國家”分離的憲法原則。 其他人純粹出於宗教原因抗議路邊紀念館,因為這些神殿可能阻礙建築工程,或者由於創建和/或維護路邊紀念館可能危及人的生命。

另一方面,許多人認為路邊的紀念館有其有益的目的,例如提醒駕車者放慢速度和/或小心駕駛,或者表示某段特定的道路可能是危險的。

儘管如此,其他人完全反對任何反對意見,並認為這種自發的紀念活動不會比道路標誌和廣告亂拋我們的道路和高速公路更大的分心。

鑑於這種自製神龕的高度情感和個人特質,美國每個州都規定了邊界內的路邊紀念館的合法性(沒有聯邦法律),而且,正如你所期望的那樣,法律因你居住的地方而異。

美國的一些州,如科羅拉多州,印第安納州,蒙大拿州,北卡羅來納州,北達科他州,俄勒岡州和威斯康星州已全面禁止路邊紀念碑。 佛羅里達州,猶他州和華盛頓州等其他州禁止這種特別紀念活動,但提供國家批准的另一種路邊標誌,鼓勵駕車者安全行駛,並帶上死者的姓名。 (倖存的家庭必須要求並支付這些標誌的安裝費用。)特拉華州提供了一個紀念磚計劃,倖存者可以在這塊計劃中支付一位親人的姓名,刻在磚上,形成由國家維護的紀念花園。

阿拉斯加州和西弗吉尼亞州等少數州已通過立法,實際上鼓勵倖存的家庭成員和朋友創建/維護路邊紀念館,但大多數美國州和/或城市都處於這些極端之間。 例如,馬薩諸塞州的諾頓在2005年通過了一項法令,將路邊紀念碑的存在限制在30天內,而在密西根州多達依亞克的一位母親被迫在短短三個月內六次為了紀念她的兒子而多次更換路邊紀念物,因為儘管州政府並未禁止路邊的紀念物(儘管密歇根州禁止製造路邊危險物),但有人仍在繼續取締它。

最終,如果你想創建一個路邊紀念館,你應該檢查你所在州和/或直轄市的具體法律。 即使你的州沒有禁止這些紀念碑,你的城市或市政府也可能會這樣做。

也就是說,即使在完全禁止路邊紀念的州,許多州政府和人員也理解並尊重路邊紀念館的高度情感和個人特質,以及人們為什麼建立它們,因此可能不會將它們除去。 例如,在威斯康星州,完全禁止這種自製的神龕,威斯康星交通部公開承認“需要有人以這種方式表達自己”,並表示:“該部門將進行調查以確定是否需要立即拆除,或者如果能合理地允許暫時停留不超過一年的話。“ (上面的照片顯示了威斯康星州高速公路沿線的一座紀念碑,可能存在一年或更長時間。)

如果您所在地區不提供路邊紀念物,請考慮類似紀念長椅的東西。

>來源:

>“綜合統計:2013年各州狀況”。 高速公路安全保險學院。

>“Descansos向致哀者致敬”,由Elaine Tassy於2014年8月10日發表。Albuquerque Journal

> 2005年7月11日德波拉夏普“路邊神龕比較常見”。 今日美國

> 2015年5月31日,由Alyssa Marino拍攝的“路邊紀念碑上的十字架” 。www.abc57.com。

>“國家公路紀念碑”,2014年。威斯康星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