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那些等待器官的希望

白宮瞄準器官等候名單

目前,有超過12萬美國人需要器官移植。 估計有22人每天等待器官死亡。 與世界上許多其他地區一樣,美國正面臨著移植器官的嚴重短缺。 因此,增加器官捐贈數量已成為國家優先事項。

2016年,奧巴馬政府宣布了新的計劃,不僅針對器官捐獻短缺,而且還為捐贈器官或活體捐獻者提供支持。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仔細研究這些計劃,以提高器官的可用性,以及向在其他國家(如以色列)致力器官捐獻的人提供新的獎勵。

關於器官移植的幾句話

器官移植曾經是一個危險的實驗程序。 然而,隨著醫學的進步,我們已經能夠成功地將器官移植到具有末期器官疾病的器官中,其中器官最終完全停止運作。 當一個重要的器官,如腎,肝,心臟或肺停止運作,死亡隨之而來。

下面是按頻率降序排列的器官移植清單:

值得注意的是,像角膜,骨骼,皮膚,筋膜,蝶骨靜脈和心臟瓣膜等組織也可以移植。

腎臟和部分肝臟移植都可以從活體供體獲得。 其他器官,如心臟和肺臟,來自最近已故的捐獻者。

更具體地說,一個人可以只用一隻腎來生活,從而捐贈另一隻。 此外,有健康肝臟的人可以捐出一部分肝臟,肝臟會再生。 捐獻器官的人被稱為活體捐獻者

器官捐獻通常來自住院並因中風或受傷而死亡的患者。

聯合委員會對全國的衛生保健機構進行認證和認證,要求急診科的醫生與機關採購機構聯繫,了解急診科發生的所有死亡事件。 換言之,必須通知這些器官採購機構有可能存在可用於移植的器官。

家庭同意是移植器官採購的最大障礙。 通常情況下,如果一個家庭最初對捐贈的想法做出積極反應,那麼捐贈的機會會更好。 此外,如果死者通過同意並向機動車部門(DMV)註冊表明愛好器官捐獻,那麼家人更可能會同意。

如果家屬不同意死者捐贈器官的意願,那麼需要在這種特定類型的衝突解決方案方面具備專業知識的受過培訓的器官採購專家。這些專家精通有關器官捐贈和採購的州法律,並且可以促進決策制定。

如果您計劃捐贈器官並進行註冊,最好將此意向通知其他直系親屬。

這樣做有助於解決死亡事件中家人之間的混淆和影響,並更好地確保您的願望得到尊重。

提高器官移植率

儘管95%的美國人原則上支持器官捐贈,但只有50%的美國人註冊為器官捐贈者。 聯邦政府與各大學,醫院,公司,基金會和患者倡導組織一起,旨在加強這種差異。

總計將捐贈2億美元用於研究工作,重點是涉及器官移植的突破性研究和開發。

2016年,奧巴馬政府預計這些努力將使捐款數量每年增加2000。

以下是奧巴馬政府提出的一些計劃,旨在改善和增加美國的器官捐獻,並減少器官等候名單:

激勵器官捐贈

在以色列,少數人捐贈器官。 為了對抗器官短缺,2008年3月31日,以色列議會通過了一項法律,對以下人群捐贈器官給予優先:

激勵器官捐獻並因此提供非醫療優先選擇個體的立法是對器官短缺問題的新方法。 在以色列通過法律激勵器官捐贈之前,只有新加坡頒布了這樣的立法,根據器官註冊地位給予優先權。 有關情況說明,自從以色列通過這些立法以來的幾年中,智利還頒布立法,優先安排已故器官捐獻者的家屬。

這項新法律鼓勵器官捐贈生效需要四年的時間。 在此期間,以色列政府抨擊了分配政策和物流。 此外,在這個過渡期間,以色列政府舉辦了關於這一新的器官捐獻政策的宣傳結束教育運動。

2012年4月1日,這項新法案生效。 在此日期之前註冊成為器官捐獻者的人員有資格獲得從此日期開始的優先器官受體狀態。 在此日期之後註冊的人必須等待三年才能獲得優先權。 這個為期三年的等待期旨在阻止人們在被確診患有需要器官移植的情況後才簽署成為器官捐贈者。

Stoler及其同事在2016年發表在衛生經濟學上的一篇文章中使用器官捐獻者登記數據來部分地了解用於激勵器官捐獻的新政策是否奏效。 根據這項研究的作者:

這項研究的結果令人鼓舞,為註冊器官捐獻者提供激勵措施的有效性。 但是,這項研究確實有其局限性。 這項研究的結果只顯示了製定這項政策與增加器官捐獻者登記之間的關係。 換句話說,這種政策的製定與器官捐獻者註冊的增加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其他因素,如公共教育活動,以及通過電話或互聯網提高登記便利性等因素也可能有助於器官捐贈的增加。 由於這項研究是回顧性的,沒有對照組,所以很難具體闡明這種新的器官激勵政策對器官捐獻率的個體影響。

根據專家對本研究結果的回應,以色列法律的設計賦予註冊為器官捐贈者優先權的人有一些重大缺陷。 具體而言,近親可以在該人死亡後逆轉註冊捐贈者希望捐贈器官的願望。 或者,“假”註冊也可能發生,其中一個人註冊成為器官捐獻者,在活著時獲得優先權,但指示首先親屬在死後逆轉這一決定。 據這些專家介紹,防止逆轉和“假”器官捐贈者註冊的唯一方法是修改政策,使親屬不致阻礙器官捐獻過程並拒絕授權捐贈。

結論

據專家稱,與以色列發生的事情類似的器官激勵在美國可能不會奏效,因為美國在很多方面與以色列有所不同。 此外,儘管許多美國人需要器官,但與以色列相比,美國是相對“器官豐富”的國家。

然而,如果你或者愛人目前需要一個器官或者預測未來器官(終末器官衰竭)的需求,那麼奧巴馬政府提出的新倡議應該提供希望。 儘管這些措施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能生效,但它們可能會通過提高捐助者的比率,改善後勤狀況,並消除一些“欺騙性”,如活體捐贈者遭受的成本和金錢損失,來提高美國器官的可用性。

最後請注意,如果您有興趣成為器官捐贈者,請注意,除了作為您所在州DMV的捐贈者註冊外,您還可以在網站上註冊ORGANIZE和organdonor.gov,網站由美國司健康與人類服務部。

資料來源:

Weaver L,Hobgood C. Death Notification和Advance Directives。 在:Tintinalli JE,Stapczynski J,Ma O,Yealy DM,Meckler GD,Cline DM。 編輯。 丁丁那利的急診醫學:綜合學習指南,8e 紐約,紐約:McGraw-Hill; http://accessmedicine.mhmedical.com.proxygw.wrlc.org/content.aspx?bookid=1658&Sectionid=109449064。

Goldberg DS,Trotter JD。 持續捐贈的禮物:通過提供獎勵提高捐贈率。 美國移植雜誌2016。

器官捐贈取決於信任[編輯]。 “柳葉刀2016”。

斯托勒A等人。 以器官分配優先權激勵器官捐獻者註冊。 衛生經濟學2016; 387:2575。

通過減少器官等候名單拯救生命並給予希望。 Whitehous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