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服用足夠量時,對乙酰氨基酚非常危險
1982年秋季在芝加哥,對乙酰氨基酚(泰諾)膠囊中含有氰化物,這在七名不知情的受害者中迅速致命。 到目前為止,執法還沒有抓到對這些罪惡行為負責的人或人。
芝加哥Tylenol謀殺案不僅奪走了七人的生命,而且幾乎摧毀了巨頭藥物製造商強生公司和Tylenol製造商的子公司麥克尼爾消費品公司。
在現在經常被用作危機管理案例研究的案例中,在Tylenol恐慌的高峰期,麥克尼爾消費品公司發布了大規模公共警告,並召回了所有現有的泰勒諾爾瓶,總計3100萬。 麥克尼爾消費品公司還向公眾保證,所有篡改都發生在工廠之外。
在芝加哥Tylenol謀殺案發生後的數週內,強生從35%的市場份額佔據了非處方止痛藥市場,僅佔8%的市場份額。 但是在危機發生一年之內,Tylenol在價格降低1億美元的投資,防篡改包裝以及引入明膠包裹的囊片之後反彈,這種囊片更容易吞嚥,也更難以乾預。 在危機和多年以來,在公眾的心目中,泰諾公司已經產生了持久的誠信,作為一種安全,負擔得起和有效的止痛藥。
但是,除了現在的遠程刑事篡改威脅之外,泰諾可能是危險的。 很少有人可能不會考慮如何攝取過量時,對乙酰氨基酚會導致致命的肝衰竭。 畢竟,當您在藥櫃內的架子上或者在當地價格俱樂部組合銷售時,對乙酰氨基酚瓶看起來無傷大雅。
幸運的是,如果在中毒的頭10個小時內使用解毒劑,可以避免對乙酰氨基酚中毒的影響。
了解泰諾
泰諾林在體內通過胃腸道進入循環。 Tylenol幾乎100%具有生物可利用性,使其既有效又具有潛在危險。 這種藥物的止痛(解除疼痛)和解熱(發熱)特性需要大約30分鐘才能生效,並且在正常情況下,我們的身體在攝入後2.5小時內清除大約一半劑量的泰諾。
當在成人中服用疼痛時,泰尼諾每4至6小時服用600毫克至1000毫克。 沒有人應該每天服用超過4克泰諾。 泰諾膠囊含有500毫克的對乙酰氨基酚,所以你不應該每六個小時或每天八片超過兩個囊片 。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有一個痛苦的病情,需要你每天接近8片泰諾林,你絕對應該尋求醫療護理。
當以治療量服用時,大多數泰諾醇通過硫酸化和葡醣醛酸化的代謝過程被肝臟安全分解。 此外,少量攝入的泰諾(小於5%)直接通過腎臟排泄。
最後,對於治療劑量,細胞色素P-450系統反應性代謝物N-乙酰基 - 對苯醌亞胺(NAPQI)氧化了很小百分比; NAPQ1迅速被肝臟穀胱甘肽解毒為一種無毒的對乙酰氨基酚巰基化合物,該化合物也被腎臟清除。
在Tylenol中毒的情況下,肝酶細胞色素P-450很快就會不堪重負,穀胱甘肽庫存耗盡。 因此,反應性代謝物NAPQ1會損害和殺死肝細胞,從而導致肝功能衰竭。
在2008年,美國毒物控制中心協會報告了Tylenol聯合暴露71,328次,單獨暴露Tylenol 80,845次。
繼發於聯合製劑的泰諾林中毒死亡53人,單獨使用泰諾林死亡69人。 這些統計數據是關於泰諾酚中毒的一個重要臨床事實的基礎:有些人最終過量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因為它看起來是“良性的”,但幾乎相同數量的人最終意外地中毒自己,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泰諾醇甚至在藥物治療中正在服用。
你和你的親人必須了解哪些製劑 - 止痛藥,睡眠藥物和感冒和流感治療) - 含對乙酰氨基酚:
- Lorcet
- 諾科
- NyQuil
- 波拷賽特
- 維柯丁
- Darvocet
- Excedrin ES
- Unisom雙重安心配方
- Lorcet
- Tylox
- NyQuil
- 維克斯公式44-D
- 泰諾諾PM
- Sominex 2
更糟的是,許多這些與對乙酰氨基酚聯合使用的藥物的不良反應可能最初會掩蓋泰諾酚中毒本身的症狀。 這種掩蔽可能會導致治療中延誤生命。
泰諾中毒可以被認為是四個階段。
- 階段1.在頭24小時內,症狀並非特異性的,包括不適,厭食,噁心和嘔吐。 由於不明原因,中毒者可能會出現低血鉀或血液中鉀含量低。
- 第二階段。在第二或第三天,一旦最初症狀減輕,症狀和肝損傷跡像或可能導致包括肝臟疼痛和壓痛以及肝酶升高(血清轉氨酶)。 即使沒有治療,大多數輕度至中度肝臟中毒患者(即肝毒性)恢復後無後遺症,也不會進入第3階段。
- 階段3.到第3或第4天,發生暴發性肝衰竭:代謝性酸中毒,腎衰竭,腦病,凝血障礙和胃腸復發問題。
- 第4階段。對於第3階段倖存的患者,恢復兩週後恢復肝功能大約兩週。
值得注意的是,依賴酒精或免疫力低下者(如艾滋病)的人已經耗盡了穀胱甘肽儲備,特別容易發生對乙酰氨基酚中毒和暴發性肝功能衰竭。 此外,正在服用癲癇或肺結核藥物的患者也面臨更大風險,因為這些藥物會誘導細胞色素P-450酶活性。
泰諾過量的治療
醫師根據過去取得高成功的方案治療泰諾(Tylenol)劑量,包括廣泛使用的單次急性對乙酰氨基酚過量列線圖,這是一種特殊類型的圖表。
泰諾過量的解毒劑是一種名為N-乙酰半胱氨酸(NAC)的藥物。 NAC的療效高度取決於治療時間,如果在急性單次服用過量的8至10小時內服用,NAC的效果最為顯著。 在12點到16點,你開始看到解毒劑的作用減弱; 不過,治療可以在24小時內開始。
無並發症,NAC可在72小時內以17次劑量給藥。 它也可以在短短20小時內靜脈給藥。 肝功能檢查(酶水平)隨後進行改善。 在過量的一到兩個小時內,活性炭也可以用來幫助吸收一些泰諾。 在不幸的情況下,對乙酰氨基酚已經使肝臟受損,並且暴發性肝衰竭已經開始,可能需要肝移植 。
一句話來自
如果您或您愛的人過量服用泰諾或含泰諾酚的產品,請立即撥打911或緊急服務。 泰諾的毒性是一種緊急情況,並且時機至關重要 - 如果您等待太久,NAC解毒劑將無法工作。 由於對乙酰氨基酚毒性的跡像是普遍的,所以你必須告訴你的所有醫療保健提供者你可能服用了太多泰諾。 (急診室醫生通常篩查尿液中的泰諾林水平,但不依賴於這一事實。)
關於泰諾的一個更一般的說明:即使泰諾和含有泰諾醇的產品看起來無害,但它們不是。 真的想想你為什麼要服用泰諾或其他非處方止痛藥和止痛藥。 這種補救措施意味著暫時的緩解。 如果您的疼痛延續了一段時間,您需要尋求醫療照顧。 請記住,泰諾不會治愈慢性病如偏頭痛或腰背部受傷。
>來源:
>洪OL,納爾遜LS。 第184.對乙酰氨基酚。 在:Tintinalli JE,Stapczynski J,Ma O,Cline DM,Cydulka RK,Meckler GD,T. eds。 丁丁那利的急診醫學:綜合學習指南,7e 。 紐約,紐約:McGraw-Hill; 2011。
> Olson KR。 第4章對乙酰氨基酚。 在:奧爾森KR。 編輯。 中毒和藥物過量,6e 。 紐約,紐約:McGraw-Hill;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