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腮腺炎和寨卡病毒的比較

當然, 寨卡病毒聽起來異乎尋常。 寨卡病毒是異國情調的:它是一種病毒,於20世紀40年代首先在非洲發現,然後通過也是來自非洲的入侵蚊種埃及伊蚊Aedes aegypti)傳播到世界各地。 (寨卡病毒也傳播到白紋伊蚊或亞洲虎蚊以及其他可能的伊蚊種類)。然而,從某些方面來說,寨卡病毒與另一種我們都熟知的更為陳腐的病毒非常相似: 腮腺炎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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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都可能是致畸劑
SINCLAIR STAMMERS / SCIENCE PHOTO LIBRARY /蓋蒂圖片社

首先,重要的間接證據表明腮腺炎和寨卡病毒都是致畸胎 。 致畸胎是導致胎兒或胎兒畸形或死亡的環境因素或因素。 其他致畸劑包括水痘病毒(引起水痘和帶狀皰疹),重金屬鉛和輻射。

腮腺炎是一種相信會導致胎兒死亡的致畸胎。 還有混合的證據表明腮腺炎病毒和心內膜彈力纖維增生症是一種嬰兒先天性心髒病,可導致心臟衰竭。

寨卡病毒得到了很多媒體報導,因為在巴西約有4000名嬰兒,蚊蟲矢量埃及伊蚊猖獗,已經出生小頭畸形 。 小頭畸形是指嬰兒出生時頭部小或頭圍比平時小約20%。 根據嚴重程度,小頭畸形可能意味著永久和實質性腦損傷或早期死亡。 巴西政府在一些出生小頭畸形的嬰兒的大腦中發現了寨卡病毒。

從這些發現的角度來看,2016年巴西小頭畸形病例數量增加了三十倍。寨卡病毒的蔓延蔓延被認為與2014年世界杯相關,當時人們從世界各地前往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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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都是RNA病毒

這裡毫不奇怪......寨卡病毒和腮腺炎病毒都是病毒。 儘管如此,即使在他們的構成中,這些病毒也有相似之處。

具體而言,腮腺炎病毒或副粘病毒具有RNA的非分節負鏈位。 類似地,寨卡病毒是由單鏈RNA組成的黃病毒。

這些病毒似乎傳播不同。 腮腺炎通過呼吸小滴以及唾液交換和暴露於污染物(無生命的物體,如床上用品或器具)通過空氣傳播。

儘管寨卡病毒可以通過性傳播或輸血傳播,但這種病毒傳播的主要途徑是通過蚊蟲叮咬或從母親傳播給未出生的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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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導致類似的臨床症狀

感染Zika病毒和腮腺炎病毒的兩種感染在許多感染者中是無症狀的。 具體而言,寨卡病毒僅在感染5人中的1人中引起症狀。 大約一半的人感染腮腺炎病毒會導致臨床上明顯的症狀。

此外,雖然腮腺炎病毒可能會變得非常討厭,並在其他敏感器官中擊中睾丸,但在大多數人中,這兩種病毒通常會導致溫和的前驅症狀,或自我限制的臨床症狀。

以下是腮腺炎的一些典型症狀:

以下是寨卡病毒引起的一些典型症狀:

值得注意的是,腮腺炎和Zika都沒有呼吸道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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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比較

對於寨卡病毒和腮腺炎病毒都沒有特殊的治療方法。 相反,兩種感染都會根據症狀進行治療,這意味著我們只有針對這些傳染病引起的症狀才有治療選擇。

典型的腮腺炎採用休息,冷敷或溫敷以及止痛藥物如對乙酰氨基酚以及軟性食物和液體。 禁止偶爾發生長期後遺症,或影響腮腺炎感染後幾天自行清除。

寨卡病毒的疼痛和疼痛也可以用液體,臥床休息和鎮痛藥物如對乙酰氨基酚(泰諾)治療。 值得注意的是,寨卡病毒患者應避免服用NSAIDs,如阿司匹林和布洛芬,因為這些藥物可能增加出血風險。

就像腮腺炎一樣,寨卡病毒的症狀通常會自行消失 - 需要幾天到幾週的時間才能完成。 最後,一些感染寨卡病毒的人繼續發展格林巴利綜合徵 ,這是一種以上升乏力為特徵的神經系統疾病,這使得難以移動和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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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

隨著其他疫苗的接種,每個嬰兒都應該接種MMR( 麻疹 ,腮腺炎和風疹)疫苗。 絕大多數情況下,疫苗接種已經破壞了腮腺炎的威脅。 唉,腮腺炎預防的最大威脅是反va動運動。

然而,雖然我們有一種新的登革熱疫苗,類似於ZIka病毒,但我們沒有針對寨卡病毒的疫苗。 此外,我們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看到針對寨卡病毒的疫苗。 創建疫苗需要大量的資金,大量的工作和大量的時間。 所有這些因素混合在一起,使得對寨卡病毒疫苗的追求變得艱難。

然而,有理由表示樂觀,因為寨卡病毒的人文影響應該吸引國際人道主義努力。 在整個南美和中美洲出生的小頭畸形嬰兒數量眾多,前景渺茫。

然而,與此同時,防止接觸寨卡病毒的最佳方法是驅蚊劑和(對於西方人)避孕措施,由準媽媽們到蚊子傳播寨卡病毒流行的國家。 (不幸的是,在巴西,一小瓶驅蚊劑的成本是8美元,這使得這個價格高於一般公民每月約160美元的價格。表面上,巴西政府承諾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免費驅蚊劑。巴西政府還部署了20萬軍事人員來消滅伊蚊。)

最後一點,寨卡病毒與腮腺炎病毒以外的其他病毒有相似之處。 例如,寨卡病毒和鉅細胞病毒都會導致嬰兒出生缺陷,並在成人中引起輕微的臨床症狀。 此外,瘧疾是一種蚊子傳播的病毒,導致妊娠結局不佳。 然而,我因為腮腺炎疫苗接種了腮腺炎,並且期待著,如果我們接種了寨卡病毒,那將會很好。

資料來源:

E. Gilbert-Barness在2010年的“勞動與臨床科學年鑑”中發表的“畸形致畸原因”。

Rubin SA,Carbone KM。 腮腺炎。 在:Kasper D,Fauci A,Hauser S,Longo D,Jameson J,Loscalzo J.編輯。 哈里森的內科醫學原理,19e 紐約,紐約:McGraw-Hill;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