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病人死亡的立法

保護其公民死亡權利的國家法律

辯論雙方都有極大的熱情,但通過聯邦和州一級通過的法律,選擇死亡的合法權利已經在美國獲得了一些牽引力。

Right私枉法的立法史

在聯邦一級通過的關於病人選擇繼續生命或死亡的權利的第一部法律被稱為1991年通過的“患者自決法” 。該法賦予美國公民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預先指示的權利,他們將在可怕和困難的情況下接受維持生命的治療。 這可以通過諸如生命遺囑,不復活命令(DNR),醫生或醫療指令來終止生命維持治療(POLST,MOLST)等文件來實現。

被動死亡與主動死亡

但是,當你發現自己處於嚴重的環境中(或者當你沒有足夠的意識去理解這些情況時),選擇將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與做出有意識和警覺的決定積極採取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因為疾病而遭受痛苦或垂死的過程。

儘管多年來美國已批准拒絕治療權利 ,但要求其他人加速死亡過程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另一回事。

在某些情況下,拒絕治療的患者通過決定不再進食或水合而採取積極步驟死亡。 他們可能會因飢餓或渴死而加速自己的死亡 。 這種選擇可能需要幾週時間。

在這兩種情況下,患者通過積極做某事來選擇死亡。 這是一種與積極採取措施不同的方法,即攝入致命藥物或窒息自己並吸入某些藥物,這些藥物可能在幾分鐘內導致死亡。 這種讓你自己安樂死的積極步驟通常需要另一個人的幫助。

在美國全境撤銷立法的權利

無論患者是否生活在法律支持的狀態,都有許多選擇,考慮和資源可以終結生命。 但是,如果這些選擇需要另一個人的幫助,則患者必須居住在有支持性法律的州。

截至2017年底,五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已頒布了“有尊嚴的死亡法”。

俄勒岡

確實/蓋蒂圖片社

美國的第一個州規定醫生協助自殺,死亡的權利,俄勒岡州於1997年通過了“尊嚴死亡法案”。它允許患有絕症的俄勒岡州居民自行給予醫生開具的致命藥物,幫助他們死亡。

那些希望依靠這項法律來幫助他們死亡的人必須是俄勒岡州的合法居民,至少年滿18歲,能夠對他們的死亡作出合理的決定,並且他們必須被診斷(並且證明)患有絕症將在六個月內結束。

法律對於如何滿足這些標準非常具體,並且所有做出這種選擇的患者都由國家跟踪。

華盛頓

2009年,華盛頓州實施了“尊嚴死亡法案”,該法案允許患者要求醫生幫助他們死亡。

與俄勒岡州類似,患者的病情預後不到6個月,並且與華盛頓州的居民有關。 如果他們符合這個標準,他們可能會要求醫生的幫助,幫助他們獲得結束生命所需的致命藥物。

患者和醫生都需要完成許多表格,並且必須遵循時間表來保持請求和分配的合法性。 此外,必須有死因見證人,並且關於證人可能與不可能有哪些具體的規則。 例如,證人可能不是親戚,醫療機構的僱員,也不是規定或分配藥物的醫生。

佛蒙特

隨著2013年第39號法案(患者選擇和控制終止法案)的通過,佛蒙特成為第四個通過尊嚴法律通過死亡的國家,並成為美國東部的第一個州。

對於希望找到醫生幫助他們死亡的患者的要求與已通過此類法律的其他州相似,但該過程似乎在其網站上比在其他州更清楚。

加州

2015年,加利福尼亞州通過了“終止壽命期權法案”,並於2016年6月生效。加州的新立法緊跟著俄勒岡州的“尊嚴死亡法案”,並作了一些修改。

科羅拉多州

科羅拉多州於2016年通過了第105號提案,即“終止生命選擇法案”。該法案於2016年底生效,適用於預期壽命為六個月或以下的絕症患者。 醫生可能會開具醫療救助藥物,然後自行給藥。

哥倫比亞特區

哥倫比亞特區“有尊嚴的DC死亡法案”於2017年2月18日生效,2017年6月6日開始實施。但是,如果聯邦預算立法沒有為其報告要求提供資金,則可能會受到阻礙。

在蒙大拿州和其他國家的待定立法和澄清

蒙大拿州最高法院在2009年裁定,沒有州法律禁止醫師通過開藥治療來加速患者的死亡,以此來紀念患有精神病的終末病患者。 在2013年和2017年,立法機構試圖使這種非法或規範失敗。

許多其他國家正在考慮立法權。 ProCon.org保持各州的州名單和他們對死亡權利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