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患者都面臨著是否要自己接受治療的決定。 在某些情況下,推薦的治療只會是一個舒適或治療速度的問題。 在其他方面,這是生活質量與生活數量的問題。 您可能想知道您的權利是否拒絕醫生建議的醫療服務。
醫療有四個目標 -預防,治療,管理和緩和。 當你被要求決定是否接受治療或從幾種治療方案中進行選擇時,你應該從這些選擇中選擇你認為最好的結果。 不幸的是,有時您的選擇不會產生您喜歡的結果。 您是否有權拒絕護理取決於患者的情況以及您選擇拒絕護理的原因。
知情同意書和拒絕處理權
拒絕治療的權利與另一位患者的權利 - 知情同意權聯合起來。 如果您有足夠的診斷信息和所能理解的所有治療方案,您應該只同意接受治療。 在醫生開始任何治療過程之前,醫生必須讓病人知道他打算做什麼。 對於常規醫療程序之上的任何治療過程,醫師必須盡可能多地披露信息,以便您可以對您的護理做出明智的決定。
當患者對醫生提供的治療方案有充分了解時,患者有權接受或拒絕治療的原因有兩個:
- 患者可以自由決定醫生或其他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將會做什麼和不會做什麼。
- 如果心智健全,並且精神上有能力作出明智的決定,強迫或脅迫患者進行違背他的意願的治療是不道德的。
- 如果患者能力有問題,醫生可以將信息提供給由患者指定的合法指定的監護人或家庭成員為患者做出決定。
拒絕處理權的例外情況
但是,有些患者沒有法律能力拒絕接受治療 。 這些患者中的大多數不能拒絕接受治療,即使這種治療並非危及生命的疾病或傷害。
- 心理狀態改變 :如果患者由於酒精和藥物,腦損傷或精神疾病而導致精神狀態改變,則患者可能無權拒絕治療。
- 兒童 :父母或監護人不得拒絕維持生命的治療或拒絕兒童的醫療護理。 這包括那些有阻礙某些醫學治療的宗教信仰的人。 父母不能援引他們的宗教自由權來拒絕給孩子治療。
- 對 社區 構成威脅 :病人拒絕接受治療不會對社區構成威脅。 例如,傳染病需要治療或隔離,以防止傳播給公眾。 精神病患者是患者的另一個例子,如果患者對自己或他人造成身體威脅,則不能拒絕治療。
在緊急情況下,如果患者的生命或安全需要立即治療,可以繞過知情同意。
非生命威脅治療決策
如果將治療推薦給非危及生命的疾病,美國的大多數患者有權拒絕接受治療。 你可能在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做出了這個選擇。 也許你沒有補充處方,選擇不接種流感疫苗 ,或者在扭傷腳踝後決定停止使用拐杖 。
你也可能會因為更多的情感原因而拒絕接受治療。 也許你知道這將是痛苦的,或者你害怕副作用。 出於上述任何原因,選擇放棄治療並不違法。 他們是個人選擇,即使他們並不總是明智的選擇。
生命終止保健拒絕
選擇在生命末期拒絕治療可以延長生命或挽救生命。 隨著聯邦患者自決法案(PSDA)的通過,1991年美國保證拒絕接受臨終關懷的權利。 PSDA規定,聯邦法律要求養老院,家庭健康機構和HMO向患者提供關於預先指示的信息,包括不復活(DNR)指令,生前遺囑以及其他討論和文件。 它還保證美國人可以選擇在生命結束時拒絕維持生命的治療。
當你選擇不接受治療,知道拒絕會縮短你的生活時,通常是因為你選擇了你認為會更好的生活質量,而不是更長的壽命,可能不那麼愉快。 有些人知道他們很快就會死去,甚至選擇結束自己的生活,而不是面對實際上會被別人執行的決定。
請注意,如果您選擇不接受維持生命治療,這並不意味著您需要放棄姑息治療,即使對於不想保持生命的患者也可以進行治療。 姑息治療的重點是在生命盡頭緩解疼痛,但無助於延長生命。
在你決定不接受治療,在你的生命結束之前,確保你已經按照步驟來幫助你作出明智的決定。
拒絕治理的理由
如果您被診斷為需要非常昂貴的治療的醫療問題,您也可以考慮拒絕治療。 你可能不想花這麼多錢。 當患者認為治療超出了他們的意願時,他們做出這個決定。 他們決定放棄治療,而不是耗盡他們的銀行賬戶。
那些生活在一個有營利醫療體系的國家的人可能被迫在他們的財務狀況和身體健康之間作出選擇。 美國人知道這會對他們的財務造成負面影響,他們可以拒絕接受治療。
用宗教來拒絕治療
耶和華見證會和基督教科學家以及美國不同地區的一些非附屬教會可能願意接受某種形式的治療,但是基於其宗教信仰限製或拒絕其他形式的治療。 這兩個主要教派為提出這一決定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
成年人可以依靠自己的教會從屬關係及其原則,如果他們選擇拒絕自己治療。 但是,當他們為孩子做出選擇時,他們的法律地位較低。 幾個關於不同疾病和醫療需求的兒童的法庭案件已經根據宗教原因處理拒絕治療的合法性,結果不盡相同。
了解並使用您的拒絕醫療服務的權利
如果您嘗試做出拒絕決定,請採取以下步驟:
- 請一位專業的共享決策專家幫助您做出這一艱難的決定。 共享決策過程可以幫助您衡量自己的價值觀和信念,並根據自己的選擇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 確保你是一個允許拒絕接受治療的病人,並且你不屬於拒絕受限制的類別。
- 採取措施確保您做出明智的決定。
預先指示
患者表明拒絕治療的權利的最佳方式是製定預先指示,也稱為生活意願。 大多數在醫院接受治療的患者都有預先指示或生活意願。 這份文件保存在檔案中,如果病人無法為他們自己說明他們的醫療保健,他們會告訴治療組病人的意願。
醫療委託書
患者希望得到尊重的另一種方式是讓患者擁有醫療授權書。 這指定一個人代表病人做出決定,如果他們精神上無能力或無法為自己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