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於死刑立法的爭論

權衡立法權的好處

關於人們是否有權在自己選擇時有意識地和有計劃地結束自己的痛苦和痛苦 ,有許多爭論。

意見分歧

大多數贊成和反對死亡權的論據都是意識形態的,基於文明的許多重要方面:法律,宗教或精神信仰,倫理和社會習俗。

根據個人經驗,信仰體系,年齡,文化以及人類的其他方面的觀點,這些觀點會影響我們如何思考生活中的任何重要方面。

死刑的權利是合法的

在美國,除少數國家通過了立法法律規定外,一名醫生注射一名想用死亡藥物死亡並殺死他的病人,在技術上會犯下謀殺罪。 支持死亡立法的支持者希望得到法律補救,幫助那些幫助受苦患者結束生命的醫生。 在美國以外,安樂死是加拿大,荷蘭,哥倫比亞,比利時,盧森堡和瑞士的土地法。

了解對死刑的法律

立法權。 也稱為醫生協助死亡或幫助死亡,給予精神上能勝任的成人患者晚期疾病,預後6個月或以下,以便能夠請求並接受處方藥物以致死亡。

州級審議的大多數法規都是根據俄勒岡州“有尊嚴的死亡法案”制定的,這項法案要求兩名醫生確認病人的居住地,診斷,預後,精神能力以及死亡請求的自願性。 此外,還需要兩個等待期。

權利死刑法的優點

以下是一些贊成讓患者有權死亡並保護執行這些願望的醫療保健提供者的論點。

比較這些贊成有尊嚴的死亡論點和死亡利弊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