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ch-Waxman法案

改變品牌藥和仿製藥的競爭環境

該法案現在稱為Hatch-Waxman法案,由參議員Orrin Hatch和Henry A. Waxman提出,於1984年獲得批准。該法案大幅改變了製藥領域,因為它在美國製定了關於仿製藥的政府法規,仿製藥更容易進入市場。

Hatch-Waxman法案:如何改變製藥業

自該法通過以來,消費者可獲得的仿製藥數量呈指數增長。

品牌藥品的市場份額一般會超過其仿製品的40%。 在Hatch-Waxman法案獲得批准之前,只有大約35%的品牌藥物必須滿足通用競爭對手的要求; 如今幾乎所有的藥物都面臨著仿製仿冒品。

作為藥品價格競爭和專利期限恢復法案(公法98-417)正式公佈的Hatch-Waxman法案帶來了以下變化:

條例草案的介紹是甚麼?

各種條件導致需要對藥物價格競爭和專利條款進行改革。 源於1962年的政府藥物法規使仿製藥製造商很難將其產品投放市場。

在1962年之前,所有藥物都被批准用於安全性,但不是為了有效性。 然而,由於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醫務人員的警惕,弗朗西斯凱爾西博士在公共健康悲劇發生時被阻止,因為她確保鎮靜劑沙利度胺從未在美國得到批准。 雖然沙利度胺正在許多國家使用,並導致無數女性生下極度嚴重出生缺陷的兒童,但Kelsey博士發現它從未在懷孕動物身上進行過測試。 此後,在1962年,國會增加了一項要求,即藥品生產商必須在FDA批准其銷售之前證明其產品的有效性。

這種要求和規定的變化導致仿製藥公司沒有花時間和金錢進行臨床試驗,以在1962年後上市。

1984年Hatch-Waxman法案的通過改變了非專利藥品的監管措施,使其更容易推向市場,同時仍被視為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