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症和甲狀腺疾病

不孕症的定義是未經保護性交12個月或更長時間後未能懷孕。 據估計,美國有10%至15%的夫妻經歷過不孕症。

一些與不孕不育相關的人繼續追求輔助生殖技術,如卵巢刺激,體外受精和其他方法。

據估計,美國所有新生兒中多達1%是輔助生育(生育治療)的結果,平均而言,約有1/5的患者獲得成功。

許多婦女沒有意識到最佳的甲狀腺功能不僅對自然和輔助生殖有幫助,而且在關鍵早期和孕早期保持荷爾蒙平衡和保護妊娠至關重要。

如果您正在經歷不孕或考慮輔助生殖,一個關鍵的探索領域應該是您的甲狀腺健康狀況。 令人驚訝的是,一些醫生,生育診所和生育專家並未將甲狀腺評估作為標準生育檢查的一部分,但一旦懷疑生育問題,婦女應堅持全面評估甲狀腺。

以下是一些重要提示,可幫助您入門,並根據Perseus Books出版的由Dana Trentini和Mary Shomon撰寫的書籍“ 您的健康懷孕與甲狀腺疾病 ”進行改編。

甲狀腺對生育的影響

未確診,未經治療或未正確治療的甲狀腺疾病會增加影響您生育力的許多重要因素的風險,包括:

為了獲得最佳的生育能力, 常規藥物指南認為明顯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定義為TSH水平超過10 mIU / L)應該使用甲狀腺激素替代藥物治療。 如果女性在懷孕前或妊娠早期診斷為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指南建議調整劑量以使TSH在妊娠早期達到2.5 mIU / L以下。 在妊娠中期, TSH水平應保持在0.2-3.0mIU / L的水平,在妊娠末三個月應保持在0.3-3.0mIU / L。

在這些範圍之外的水平會增加小孩出生後的流產,死胎,早產和認知以及其他問題的風險。

綜合醫師認為對生育能力更具攻擊性,並且治療患有橋本氏病的女性(但是否則為“正常”的甲狀腺水平),並且在用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時,確保不僅TSH低於2.5,而且Free T4和Free T3水平在參考範圍的上半部分。

常規指南指出,任何接受甲狀腺機能減退治療的女性很可能需要在非常早期的妊娠期間增加甲狀腺激素替代劑量。

指南建議儘早確認妊娠並提前按醫生預先確定的劑量增加劑量。

如果您正在經歷不孕症,則需要採取以下一些步驟來開始:

  1. 得到您的TS)測試
  2. 獲得免費的T4和免費的T3測試
  3. 是否測試了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T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