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氣味和強烈氣味過敏

2012年,新罕布什爾州立法機構考慮制定一項法律,防止州僱員使用香味或香皂,因為強烈的氣味可能會導致過敏和哮喘患者出現問題。 雖然極其強烈的氣味,特別是長時間接觸可能會使某人的過敏和哮喘症狀惡化,但我認為這樣的立法是荒謬的。

我的意思並不是氣味不會對某些人造成問題,但是對於政府機構來說,參與一個幾乎沒有證據表明典型的香水暴露會對大多數人造成危險反應的地區是沒有意義的人。

由於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我收到了很多評論 - 其中大部分都不同意我的看法。 看起來這些評論大多來自認為氣味對日常生活影響比平均人更多的人。 這可能會導致一種更為虛弱的狀況,稱為多種化學敏感性綜合徵 (MCS)。 患有MCS的人似乎對即使最輕微的氣味也有嚴重的敏感性,這可能會導致頭痛,疲勞,虛弱和記憶力減退的症狀。 對於MCS患者沒有可接受的原因,診斷標准或治療方法。

對於所有類型的刺激 - 視覺,聲音,氣味,觸覺等,敏感度的確有不同的閾值。

如果我們決定禁止任何令人不愉快的特徵,比如香味(順便說一句,對大多數人來說可能是愉快的,但對於少數人來說卻不愉快),那麼我們不能禁止一個沒有吸引力的人上市,一個人說話時有嘶啞的聲音,或者穿著自己選擇的衣服的風格不佳的人?

除非某人正在做的事顯然會傷害別人(並且在MCS的情況下不能證明這一點,並且可能對哮喘和過敏者沒有效果),他們有權繼續這樣做,而且立法不應該制定禁止它。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