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的使用是否真的有助於緩解你的痛苦?
大麻日益被開處方用於各種醫療原因,包括緩解疼痛。 但是它的使用是有爭議的,而且在美國和世界上其他國家一樣,根據聯邦法律它仍然是非法的。 儘管如此,美國有一半以上的州已經批准為醫療目的開處方大麻。
以下是關於使用大麻緩解疼痛的一些常見問題:
什麼是醫用大麻?
大麻是大麻的拉丁學名,是一種已用了數千年來治療許多不同症狀的藥草。 它也是傳統中藥(替代療法)中使用的50種基本草藥之一。 醫用大麻中的活性成分,也稱為醫用大麻,是四氫大麻酚(THC)。 根據美國聯邦政府的規定,草藥大麻/大麻被標記為附表I物質,表明(法律上)它沒有已知的藥用性質或用途。
還有一種叫做Marinol的合成版THC。 Marinol是附表III物質。
什麼是醫用大麻用於治療?
根據信息的來源,有數十種症狀,以及那些可以用醫用大麻治療和改善症狀的疾病和症狀。 然而,沒有太多的證據證明它是如何工作的; 大部分證據都是軼事性質的。 在許多情況下,專業人士會告訴你,只有當人們認為它會起作用時,它才有效:頭腦告訴身體疼痛已經緩解,或者噁心已經消失。 其他人,通常是使用醫用大麻的支持者,會告訴你有足夠的證據。
有些人認為可能會緩解的症狀包括:
- 疼痛
- 噁心,嘔吐和腹瀉
- 改善癌症和艾滋病患者的胃口
- 減少眼睛的壓力
- 蕭條
- 抽筋
- 恐慌發作
- 瘙癢
它可能用於治療的疾病有:
- 慢性疼痛
- 青光眼(緩解眼壓)
- 張力障礙
- 多發性硬化症
- HIV
- 類風濕關節炎
- 睡眠呼吸暫停
- 圖雷特綜合徵
它是如何管理的?
大麻的THC管理實際上是其使用爭議的中心。
直到最近,為了讓人們感覺到任何好處(或高),醫用大麻必須被吸入,並且因為人們正在吸食它,這是有爭議的。 但最近,通過開發吸入器來吸入大麻已變得更安全, 吸入器可蒸發草藥並吸入 THC。大麻也可通過使用膠囊劑來吞嚥,如果作為布朗尼,餅乾中的成分食用,大麻也是有效的,蛋糕或其他形式的糖果。
使用大麻而不是其他藥物/草藥治療疼痛有益嗎?
研究發現,與其他止痛藥相比,大麻對肝臟,腎臟和其他器官的損害較少。
使用醫用大麻可能給患者帶來哪些副作用?
已報告的不良副作用包括憤怒,不自主運動和癲癇發作。
但請記住,對這些副作用沒有進行過大量的正式研究,它們也沒有被正式記錄過,而只是記錄了好處。
醫用大麻使用了什麼其他名稱?
大麻和THC的合成版本都有各種各樣的名字。 一些用於非醫用大麻的名稱包括:鍋,草,雜草,瑪麗雅,哈希或大麻。
雖然大麻是一種大麻,但它不是可以通過熏制創造出高質量的形式。 植物本身可用於服裝或紡織材料,但它不能用於藥物或高用量。
THC的合成版本也有品牌名稱。 在美國和加拿大,合成藥物被稱為Marinol。 在墨西哥,英國,加拿大和美國,合成品牌被稱為Cesamet。
大麻在哪里合法或非法?
根據聯邦法律,在美國開處方或使用醫用大麻是非法的。 然而,超過二十個州(加上華盛頓特區)已合法使用醫用大麻,並有不同的限制。 大麻Pro Con網站維護有關各州及其法律的信息。
與美國類似,醫用大麻在所有其他國家都是非法的。 然而,在許多省份或州也試圖推翻聯邦政策的國家中,有些地方還包括:
- 加拿大
- 大麻/四氫大麻酚的合成形式可以在比利時,奧地利,荷蘭,英國,西班牙,以色列,芬蘭和其他國家以及草藥形式仍然非法的美國的一些國家開處方和使用。
- 許多人認為大麻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是合法的,但正式它是非法的。 荷蘭公民對其使用不受起訴。 遊客購買它是非法的。
有什麼反對使它在其他地方合法嗎?
第一個是大麻用於娛樂性高,並吸煙獲得高。 合法化會造成一個滑坡 - 也可能是新的吸煙者 - 許多政府都不想去那裡。
其次,與其利益相比,對供給的控制存在主要問題。 由於種植和銷售的方式和地點,無法保證一劑大麻與下一劑相等。
關於質量的問題,包括一劑大麻的百分比(與填充物結合),意味著一致性存在問題。 即使將大麻劑量與相同劑量進行比較,效力和純度也不會相同。 這使得對其有效性進行準確研究變得非常困難,並且不可能準確地對其進行標記。
你如何獲得醫用大麻?
看到下面的任何來源。 有大量的信息可用,但並非全部都是客觀或準確的。
確保您查看的任何網站都遵循網上可靠,可靠的健康信息指南 。 最重要的指導方針之一是鼓勵您查找最新信息的指導方針。 醫用大麻的研究,法律和使用經常改變。
資源
以下是關於醫用大麻及其在全國各地的使用現狀和合法性的更多信息的一些重要資源:
- 在Norml.com上查找當前研究發現的列表。
- 有關大麻醫療用途的基本信息和國立衛生研究院的法律
- Medical Marijuana ProCon:本網站提供大量有關使用大麻用於醫療用途和合法化運動的利弊的客觀信息。
>來源:
> DrugFacts:是大麻藥嗎?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藥物濫用研究所,於 2015年 7月 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