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煙熏大麻不是醫學

DEA拒絕重新安排大麻

您可能認為大麻已被證明具有醫療價值,並且其用途已被批准用於醫療目的。 要得出這些結論很容易,因為許多州已將吸食大麻合法用於醫療用途。

但事實是,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從未批准吸食大麻用於任何疾病或疾病,事實上,得出的結論是,吸食大麻的危害遠遠大於它的好處。

雖然正在研究從大麻成分開發的藥物(稱為大麻素)的益處,但吸煙仍然是衛生官員和醫療機構嚴重關注的健康問題。

對兒童和家庭的危險

美國緝毒局的減少需求部門擔心全國各州的大麻合法化運動正在對我們的兒童,我們的家庭和社會本身構成威脅。

DEA認為,大麻合法化“會以犧牲我們的孩子和公共安全為代價”,吸食大麻的藥物的神話正在向今天的孩子傳遞錯誤的信息

獲得醫療事實的直觀

為了打擊圍繞醫用大麻的這些神話,DEA出版了一本30頁的小冊子,“大麻濫用的危險和後果”,其中概述了“吸食大麻不是藥物”的原因。

該出版物報導了FDA在醫用大麻問題上的立場以及幾個國家衛生組織的政策和立場,這些組織著重於大麻應該治療的疾病和病情。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

根據“關於吸食大麻是醫學的索賠的機構間諮詢”,FDA報告說,“目前有證據表明,吸食大麻是有害的。”

2006年糧食與藥物管理局的備忘錄沒有批准吸食大麻用於醫療用途,而是說“沒有健全的科學研究支持在美國用於治療大麻的醫療用途,沒有動物或人體數據支持大麻用於一般醫療用途的安全性或功效。 “

美國醫學協會

2013年11月,美國醫學會代表院發布了“AMA關於大麻的政策聲明,H-95.998”,其中該組織稱大麻是一種危險藥物,因此是公眾健康問題,並出售藥物不應該合法化。

AMA的聲明確實表示,使用大麻的個人不應該被監禁,而應該進行醫學治療,但是在大麻被證明具有醫療價值之前需要更多的研究。

美國成癮醫學學會

2012年7月,ASAM發布了關於醫用大麻的公共政策聲明,其中該組織稱:“所有大麻,大麻產品和大麻輸送設備應遵守適用於所有其他處方藥和醫療設備的相同標準,並且不應該分發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給患者。“

ASAM的聲明也不鼓勵“國家干預聯邦藥物批准程序”,並表示該組織反對在美國合法化大麻的提案

美國癌症協會

使用醫用大麻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其報導的幫助癌症患者通過化療治療疼痛和噁心的好處 ,但2010年4月,美國癌症協會發布了一份立場文件,該組織稱其“不主張使用吸入的大麻或大麻合法化。“

ACS表示,需要更好和更有效的治療來克服癌症及其治療的影響,該組織確實支持對大麻素的益處進行更多研究。

美國青光眼協會

長期以來,大麻的使用一直被報導為青光眼患者的治療方法,也是大麻在合法的州被開處方的最常見原因之一,但其使用並未得到美國青光眼協會的支持。

2012年4月,該組織發表了一份立場文件,稱“雖然大麻可以降低眼壓,副作用和短暫的作用時間,再加上缺乏證據表明它的使用改變了青光眼的病程,但不能推薦這種藥物目前以任何形式治療青光眼。“

基本上,AGS說產生結果所需的高劑量大麻比任何好處都要危險得多。

美國兒科學會

2004年,AAP發布了一份報告“大麻合法化:對青年的潛在影響”,該組織稱雖然它支持研究大麻素可能的醫療用途,但它反對大麻合法化,因為它“可能影響大麻青少年的使用盛行。“

美國兒童和青少年精神病學會

2012年6月,AACAP發布了一份政策聲明,其中說:“吸食大麻的'醫療'扭曲了對這種藥物的已知風險和預期益處的認識。”

該組織表示,其主要擔憂是“青少年大麻使用者比成年使用者更可能發展大麻依賴,其大量使用與發病率增加和精神病,情緒和焦慮症的惡化有關。”

國家多發性硬化症協會

2013年1月,NMS發布了一份關於“補充與替代藥物”的報告,其中稱,“目前尚無足夠的數據推薦大麻或其衍生物作為MS症狀的治療藥物。”

該組織支持對大麻在MS治療中可能發揮的作用進行更多研究,但目前支持其他經過FDA批准的治療藥物。

全國護士學校協會

2013年3月,美國國家航天航空局發布了“大麻合法化聲明”,該組織稱大麻被正確歸類為附表I物質,並且“目前可獲得的證據的清晰度支持該分類”。

該組織指出,“即使在醫療監督下其使用普遍缺乏可接受的安全性”,因為所謂的醫用大麻。

美國精神病學協會

在2013年11月的“關於大麻成為醫學的立場聲明”中,APA表示,不僅沒有科學證據表明大麻對任何精神疾病的治療都有效,“目前的證據至少支持強大的大麻協會與精神疾病的發作一起使用。“

與該清單中的其他組織一樣,APA支持研究大麻的醫療效果,但表示批准任何使用該藥物應通過FDA並“絕不會被投票倡議授權”。

DEA拒絕重新安排大麻

2016年8月,針對兩項提起訴訟的訴訟,要求根據“受控物質法”重新安排附表I中的大麻,DEA要求衛生與公眾服務部(HHS)提供科學和醫學評估和時間安排建議。 該評估由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與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協商。

作為評估的結果,DEA否認了將大麻重新安排為附表I藥物的請願書,因為:

對請願人的詳細答复概述了拒絕請願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DEA的回應稱,確定大麻或其成分是否提供安全有效的醫療用途的最佳方法是通過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藥物批准程序進行的科學有效且控制良好的臨床試驗。

目前沒有大麻的醫療用途

DEA的2016年評估得出的結論是,大麻不符合目前已接受醫療用藥的五種必需元素:

DEA發現大麻沒有達到上述標準,並且566個已發表的大麻研究中沒有一個符合充分和良好控制效果研究的標準。

資料來源:

美國司法部緝毒局。 “拒絕請願以啟動訴訟重新安排大麻。” 聯邦紀事 2016年8月11日。

美國司法部緝毒局。 “大麻濫用的危險和後果。” 減少需求部分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