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存在的條件和醫療改革

醫療改革如何改變既有條件的博弈

醫療改革法的其中一部分(2010年“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有時稱為奧巴馬醫改)是對保險公司在法律上允許處理預先存在條件的參與人和潛在參與人的一種改變。 在大多數情況下,健康保險公司將無法根據預先存在的條件拒絕或取消參加者的保險範圍。

這可能會讓你感到安心,因為過去你可能遇到過保險覆蓋的障礙,尤其是在轉業或在高中或大學畢業後進入勞動力市場時。

什麼是預先存在的條件?

預先存在的病症是在患者申請新的健康保險政策之前診斷的任何疾病或健康狀況。 過去,被診斷患有慢性病並且然後經歷醫療保險中斷或者正在更換保險承運人的患者可能由於其所謂的預先存在的狀況而被拒絕接受保單。

在通過雇主申請健康保險的情況下,預先存在的條款僅限於在前6個月內接受治療的任何情況。 這意味著在獲得新工作之前6個月內患者接受護理的任何內容都可能不被涵蓋。

任何患有慢性病的人都需要在此期間接受治療,因此任何患有IBD或IBD並發症的人在換工時都可能被拒絕承保。

只要患者在轉換工作之前覆蓋整整一年,並且沒有經歷超過63天的覆蓋範圍損失,就不能應用預先存在的病症排除。

這意味著如果你一年沒有工作而被雇傭和解僱,或者你已經失業63天以上,那麼當你從工作中獲得新的醫療保險時,你可能會被拒絕為你的病情提供保險。 。

如果儘管存在預先存在的條件,參與者被授予了保單,但保險公司可拒絕承擔與先前存在的條件相關的任何費用的期間是可變的,但可能長達18個月。 這意味著在獲得新保險一年半後,您可能會被拒絕接受IBD治療或其他疾病的治療。

對於任何有慢性健康問題的人來說,這一切都意味著困難的局面,如果他們沒有意識到這些複雜的“規則”之一,他們必須承擔沒有保險的風險。

平價醫療法案說明了什麼

對於IBD等慢性病患者,保險公司根據預先存在的條件排除保險的能力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IBD無法治愈 ,並且由於疾病始終伴隨著患者,所以需要定期監測和持續治療。 被拒絕承保的可能性仍然是許多人始終關心的問題。

美國健康與人類服務部(HHS)就ACA如何處理預先存在的條件說明了這一點:

“根據”負擔得起的醫療法“,健康保險公司不能因為您有”預先存在的條件“而拒絕為您支付費用或向您收費,即您在新的健康保險開始前的健康問題。他們也不能比男性更多地收取女性費用。“

但是,這有一個例外。 HHS還指出了這樣的警告:

原有的保險規定不適用於“祖父”個人健康保險。

祖父計劃是2010年3月23日之前購買和使用的計劃。

計劃資料中必須說明祖父的地位。 如果您認為自己的計劃可能已經過時,請聯繫負責管理計劃的公司,他們應該告訴您。

這對於IBD患者意味著什麼

從2010年3月23日(醫療改革法生效日期)起六個月開始,醫療保險公司被禁止拒絕向已經存在病症的兒童提供保險。 2014年,這也適用於已有條件的成年人。

此外,法律頒布六個月後,健康保險公司將無法取消現有保險,原因在於已有條件。 只有在欺詐的情況下才能取消覆蓋範圍,例如故意說出你的健康狀況。 如果保險將被取消,保險公司必須通知參加者。

資料來源:

民主黨委員會。 醫療保健和收入規定摘要 ”,2010年3月。

民主黨委員會。 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案全文(PL 111-148) ”,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