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1965年

生育控制合法化

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案件於1965年6月7日得到了裁決。這起案件非常重要,因為最高法院裁定已婚人士有權使用避孕藥具 。 它基本上為今天的生殖隱私和自由鋪平了道路。 在此之前, 避孕措施的使用受到限製或取締。

背景

1960年,仍有30個州制定了限制廣告和銷售避孕藥的法律(通常在19世紀末期通過)。

像康涅狄格州和馬薩諸塞州這樣的一些州完全禁止使用避孕藥。

事實上,在康涅狄格州,使用避孕藥可處以罰款50美元和/或長達一年的監禁。 法律禁止使用“任何藥物,藥品或工具以防止受孕”。 法律進一步認為,“任何協助,教唆,勸告,起訴,僱用或命令他人犯下任何罪行的人都可能會被起訴並受到懲罰,就好像他是主犯一樣。” 雖然這項法律創建於1879年,但幾乎從未執行過。

1961年,康涅狄格州計劃生育聯盟執行主任Estelle Griswold和耶魯大學醫學院產科系主任C. Lee Buxton博士決定在康涅狄格州紐黑文開設一個計劃生育診所,主要意圖挑戰康涅狄格州的合憲性。

他們的診所向已婚人士提供有關預防受孕方式的信息,指導和醫療建議。 在診所,他們還會檢查婦女(妻子),並為他們每個人使用最好的避孕藥具或材料。

格里斯沃爾德對康涅狄格州的法律感到沮喪,因為它將希望控制生育的女性以及他們的醫生變成犯罪分子。

該診所僅在196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間開放。僅僅10天后,格里斯沃爾德和巴克斯頓都被捕。 然後他們被起訴,被判有罪,每人被罰款100美元。 巡迴法院上訴部以及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堅持了他們的信念。 格里斯沃爾德於1965年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

原告的索賠

Griswold訴康涅狄格州 ,Estelle Griswold和C. Lee Buxton博士有爭議的是,康涅狄格州禁止使用避孕法的法律與第14修正案衝突,

“任何國家都不得制定或執行任何會削弱美國公民特權或豁免權的法律,任何國家也不得在沒有正當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也不否認任何人法律的平等保護“(修正案14,第1節)。

最高法院聽證會

1965年3月29日,埃斯泰爾格里斯沃爾德和巴克斯頓博士在最高法院前辯稱他們的案件。 七名法官主持聽證會 - 首席法官:伯爵沃倫; 和副法官:雨果·布萊克,小威廉·布倫南,湯姆·C·克拉克,威廉·道格拉斯,亞瑟·戈德堡,約翰·哈倫二世,波特·斯圖爾特和拜倫·懷特。

最高法院判決

該案於1965年6月7日作出。在7-2的裁決中,法院裁定康涅狄格州法違憲,因為違反了正當程序條款。 法院進一步指出,憲法上的隱私權保證已婚夫婦有權自行決定是否進行避孕。 威廉道格拉斯大法官撰寫了多數意見。

誰投票贊成和反對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執政

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判決背後的理由

最高法院的這項裁決推翻了康涅狄格州的一項禁止避孕諮詢以及避孕措施的法律。 裁決承認,憲法沒有明確保護個人一般的隱私權; 然而,人權法案創造了政府無法干涉的半暗帶或隱私區。

法院認為,婚姻隱私權是第一修正案,第三修正案,第四修正案,第五修正案和第九修正案所固有的。 這項裁決進一步將婚姻關係中的隱私權確立為第九修正案意義上固有的未經列舉的權利(根據憲法的語言,歷史和結構推斷,但未在案文中明確提及)。 一旦以這種方式表徵,這種婚姻隱私權被認為是受到第十四修正案保護的基本自由之一,免受各州干涉。 因此,康涅狄格州的法律侵犯了婚內隱私權,並被裁定違憲。

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的判決基本上確定婚姻隱私是對政府的個人禁區。 根據道格拉斯法官對法院的意見,

“因此,目前的案件涉及隱私區內由幾項基本憲法保障所創造的關係。 它涉及一項禁止使用避孕藥具而不是規範其製造或銷售的法律,其目的是通過對這種關係產生最大的破壞性影響來實現其目標。 ...
我們會允許警方在婚姻臥室的神聖區域搜查使用避孕藥具的跡象嗎? 這個想法是對婚姻關係隱私概念的反感。
我們處理的隱私權比“權利法案”更早......婚姻是一種好的或者更糟糕的情況,希望能夠持久,並且是神聖的程度。 ......然而,這是一個與我們先前的決定相關的任何高尚目標的聯盟。“

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不允許

雖然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的裁決合法使用避孕,但這種自由適用於已婚夫婦。 因此,尚未結婚的個人仍禁止使用避孕措施。 直到1972年, 艾森斯塔特訴貝爾德最高法院案件才決定使用避孕權,但並未擴大到未婚人士。

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建立的隱私權僅涉及已婚夫婦。 在艾森斯塔特訴貝爾德案中,原告辯稱,拒絕未婚者在已婚人士獲准使用避孕措施時使用節育的權利違反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 最高法院推翻了一項馬薩諸塞州的法律,將未婚夫婦使用避孕藥定為犯罪。 法院裁定馬薩諸塞州不能對已婚夫婦實施這項法律(由於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 ),所以法律將拒絕未婚夫婦避孕的權利視為“非理性歧視”。 因此, 艾森斯塔特訴貝爾德案的裁決確立了未婚人士與已婚夫婦在相同基礎上使用避孕的權利。

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的意義

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的判決有助於為目前法律允許的大部分生殖自由奠定基礎。 自這項裁決以來,最高法院在眾多法庭聽證會中引用了隱私權。 正如艾森斯塔特訴貝爾德案件所確定的, 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規定了完全合法化計劃生育的先例。

此外,隱私權也成為標誌性的Roe v.Wade最高法院案件的基石。 在Roe v.Wade案中 ,法院認定婦女選擇墮胎的權利是作為她和她的醫生之間的私人決定而受到保護的。 法院進一步裁定,禁止墮胎將違反第十四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該條款保護與隱私權相抵觸的國家行為(包括女性終止其懷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