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決定的未來

Roe訴韋德的影響

Roe的決定(源自1973年的最高法院案)保護隱私權和合法墮胎權 。 自Roe訴韋德以來的三十年裡,他們帶來了公平的政治和文化風暴,但似乎未來30多年可能會承諾更多。 對許多女性來說,墮胎權不僅僅代表我們憲法保護的隱私權。

這項裁決為婦女提供了控制自己未來,家庭形成,事業和命運的能力。

儘管過去幾年有很多機會,但最高法院還沒有退出Roe訴韋德的裁決。 實際上,法院判決的法律先例受到法院和立法機構的各種訴訟的威脅,並為法院考慮推翻羅伊訴韋德案提供了無數機會。 布什政府被指控認真努力破壞生殖權利。 2003年,喬治·W·布什總統簽署了第一項聯邦禁止墮胎的禁令,禁止完整的擴張和提取 (D&X)流產程序。 雖然這項禁令被正式命名為“2003年部分出生墮胎禁令法案”,但重要的是要指出,該程序在醫學界被更準確地確認為完整的D&X。

“部分產墮胎”是一個政治術語, 而不是醫學術語。 然後,2004年,眾議院通過了“暴力受害者暴力法案”,該法案首次在聯邦法律中確立,胎兒作為法人,其個人權利與孕婦不同。

雖然Roe v.Wade的未來可能不明確,但看起來整個決定很可能不會被推翻。 無論目前的最高法院法官是否支持羅伊的判決,歷史表明,反墮胎政治家傾向於嘲笑羅伊訴韋德 ,而不是直接挑戰它。

歷史也向我們表明,最高法院很少會突破它過去的裁決。 可以認為,自Roe判決以來多年來一直存在的爭議和爭論將進一步阻礙法院對那些關心婦女權利的人進行如此令人震驚的裁決。 儘管Roe的決定對那些期望法律保護胎兒生命的人來說是一個意想不到的驚人震撼,但法院似乎不太可能在這個問題上做出另一個大膽的決定。

如果有的話,歷史學家和學者預測,不是推翻羅伊的決定,而是法官只會擴大與墮胎有關的問題的範疇 - 然後將在立法過程的賦與特徵方面發揮出來。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另外的立法和法院行動可能會集中在試圖在孕婦權利與保護胎兒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

因此,如果州立法機構有能力製定自己的墮胎法規,我們可能會看到更多的國家墮胎法規。 儘管如此,即使法院最終擴大了對墮胎的裁決,似乎也認同任何允許墮胎來維護孕婦生命的法規仍然違憲。

Roe v。Wade曾經並將繼續成為影響與墮胎有關的法律的最有影響力的法院案件。 最高法院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是有史以來最具爭議的法院案件之一。

在Roe被辯論和決定後的三十多年以後,美國各地的人們都在努力推翻這一決定,並努力保持完整。 自從Roe的決定以來,我們見證了一場辯論,即將生殖權利完全等同於墮胎權,並防止意外懷孕 。 儘管積極分子為擴大討論作出了大量努力,但關於生殖權利的政治辯論往往側重於墮胎, 避孕性教育 ,卻忽視了其他重要的生殖權利問題,例如希望繼續懷孕的婦女的需求(並提高其兒童),胚胎選擇或處理不孕症的婦女。

例如,隨著越來越多的夫婦轉向體外受精以作為克服不育症的方式,多次妊娠變得越來越普遍。 研究表明,多次妊娠大大增加了母親和嬰兒的健康風險。 此外,提高倍數會導致更多的情緒壓力,疲勞和經濟壓力,這可能對家庭和/或社會造成嚴重後果。 然而,根據Roe的決定,女性可以自行決定自己的身體會發生什麼。 那麼,如果女性決定繼續進行胚胎移植過程中轉移五個或更多胚胎的胚胎移植(甚至在她充分了解多胎妊娠的益處和風險後),會發生什麼呢? 她應該有權做出這個決定(根據Roe v.Wade的說法 ,她確實這樣做),還是應該讓醫生擔心,如果所有的胚胎都需要和發展,這對嬰兒造成健康風險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因此,不允許轉讓)?

像這樣的問題需要納入關於生殖權利的辯論。 隨著體外受精的進展,可以對胚胎進行潛在的遺傳或染色體疾病的檢測。 胚胎也可以進行性別篩選。 是否應該將某些胚胎丟棄(而不是植入),僅僅是因為他們測試了一種疾病的陽性或因為它們屬於特定性別? 如果在妊娠頭兩個月的任何情況下允許墮胎,女性是否也應該能夠決定放棄某些胚胎(出於任何原因),而不是讓他們轉移

在進入新的十年之際,Roe決定讓婦女在選擇自己的身體時有選擇的自由,這可能需要進一步澄清。 在涉及女性選擇權的時候,哪條線可以劃出來呢?還是不應該存在這樣的線? 源於羅伊訴韋德的辯論比墮胎要深得多。 為什麼我們的文化將“選擇”的概念等同於墮胎的同義詞?

也許,我們都需要記住,選擇實際上意味著選擇的權利或權力 - 作為女性,我們可以選擇結婚,找工作,做愛並成為母親。 部分選擇可能是通過使用避孕或墮胎來延緩母性。 生活充滿了選擇。

自1973年Roe訴韋德案以來,美國有超過4500萬婦女選擇安全合法墮胎。 三十多年過去了,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決定仍然是有史以來最受爭議的一個。 假設這整個親選擇/反生命辯論實際上可能是同一枚硬幣的兩個頭,這是否合乎邏輯? 對於那些想要進行這場辯論的人來說,墮胎,避孕和計劃外懷孕 ,無論人們相信墮胎道德如何,忽視現實是不負責任的。 美國每年有300萬非計劃懷孕

受尊重的研究一致表明, 避孕藥的使用導致墮胎率降低。 事實上,根據美國婦產科學院的統計,所有尋求第一次流產的女性中,有一半人在懷孕時沒有使用任何類型的避孕方法。 儘管全國墮胎數量下降,但青少年懷孕已經上升。

我們擁有支持他們立場的親選擇和親生活團體,抗議和爭取每天的支持。 難以放棄議程和實現我們基本達成同一目標 - 減少墮胎數量。 不能否認的是, 避孕和墮胎是實現相同目標的另一種手段: 預防不想要的嬰兒 。 應該努力倡導解決預防意外懷孕的辦法,而不是爭論墮胎的不道德。

有一種說法是“反墮胎?不要一個人”。 在我看來,所有Roe訴韋德所做的事情都是為女性提供了一種選擇。 我們每個人做這個選擇都是私人的和私人的。 在進一步說明女性選擇權的實際內容之前,Roe做出了決定。 儘管如此,在一個完美的世界裡,我們都可以共同努力達成同樣的目標,Roe訴韋德將繼續鼓吹爭議,人們將繼續分裂並決心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傳播他們的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