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妊娠期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

英國醫學雜誌發表的一項研究表明,在妊娠期間治療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可以降低流產風險。 與此同時,研究人員發現,接受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治療的女性面臨著包括早產,先兆子癇和妊娠糖尿病在內的妊娠並發症的風險增加。

關於該研究

該研究評估了超過5000名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患者促甲狀腺激素(TSH)水平介於2.5至10 mIU / L之間。 研究人員發現,與未治療組相比,接受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的婦女的流產風險降低了38%。 重要的是,這些結果僅適用於治療前TSH水平高於4.1 mIU / L的女性。

在TSH水平為2.5-4.0mIU / L的婦女中未見流產風險降低。 事實上,這些女性發生妊娠高血壓的風險顯著較高,這可能導致先兆子癇。

先兆子癇是可導致高血壓的妊娠期疾病。 先兆子癇可導致完全子癇,這可導致肝臟或腎臟衰竭,心力衰竭,癲癇發作,驚厥,並可對母親和嬰兒都致命。

指南的變化

該研究強調了孕期婦女建議的改變。 過去,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患者的甲狀腺刺激素(TSH)水平下降2.5-4.0mIU / L的孕婦已被推薦使用。

美國甲狀腺協會(ATA)也在2017年發布了新的指導方針,以反映英國醫學雜誌的研究建議。

根據ATA的資料,由於有證據表明妊娠結局可能受到不利影響,指南專家建議對有明顯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女性的治療,定義為TSH水平高於4.1 mIU / L。

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患者(TSH在2.5-4.0mIU / L之間)的患者可以考慮治療,如果他們患有自身免疫性橋本甲狀腺炎證據的甲狀腺過氧化物酶(TPO)抗體升高

該研究的主要作者Spyridoula Maraka醫師表示:

對於TSH濃度為4.1-10.0 mIU / L的女性,繼續提供甲狀腺激素治療以降低妊娠流失的風險是合理的。 但是,由於TSH水平較低(2.5-4.0 mIU / L)婦女的影響程度較小,鑑於其他不良事件風險增加的可能性較大,因此可能需要暫停治療。

然而,如上所述,ATA指南建議醫師在決定治療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時考慮女性的TPO抗體狀態。 TPO陽性且TSH水平介於2.5至4.0 mIU / L之間的婦女仍可接受治療。

什麼是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

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在懷孕期間影響大約15%的美國婦女。

具有足夠水平的甲狀腺激素對胎兒的健康神經發育至關重要,特別是在孕早期,當母親為發育中的胎兒提供甲狀腺激素時。 在第一個三個月後,胎兒甲狀腺已經發育並開始產生其自身的甲狀腺激素,以補充母體甲狀腺激素。

妊娠期間的母親甲狀腺功能減退與各種不良妊娠結局有關,包括流產,早產,低出生體重,死胎,先兆子癇,妊娠糖尿病和兒童智商水平下降。

你的下一步?

如果您懷孕並且患有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但您是TPO陰性,研究人員會建議您與醫生進行討論。 根據研究結果:

為了促進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孕婦的決策過程,鼓勵臨床醫生採用共同的決策方法。 採用這種方法,臨床醫生可以與患者討論治療建議背後的不確定性,並探討對他們做出健康決策時重要的是什麼,以達成最適合他們情況的治療決策。

一句話來自

指出該研究是觀察性的,而不是隨機的,對照臨床試驗是很重要的。 為此,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來確定是否給孕婦進行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提高了懷孕期間健康妊娠的機會,或者為懷孕期間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女性提供治療提供更具體的切點。

另一個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是治療的時機。 流產最常見於孕早期,即胎兒依賴母親作為甲狀腺激素唯一來源的同一時期。 研究人員推測,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的治療可能僅在妊娠的頭三個月才需要。 對這些問題的更多研究將有助於進一步澄清這些問題。

>來源:

> Elizabeth AE,et。 人。 “美國甲狀腺協會診斷和管理妊娠和產後甲狀腺疾病的2017年指南”。 甲狀腺,第27卷,2017年第3期。在線:http://online.liebertpub.com/doi/pdfplus/10.1089/thy.2016.0457

> Spyridoula M et。 人。 “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孕婦甲狀腺激素治療:美國國家評估。”英國醫學雜誌。 J 2017; 356:i6865 doi:10.1136 / bmj.i6865 2017.在線: http ://www.bmj.com/content/bmj/356/bmj.i6865.ful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