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型糖尿病的體重訓練和運動

研究1型糖尿病

1型糖尿病是“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在胰腺中產生的天然胰島素供應已經失敗,需要通過定期注射來取代。 這種失敗的原因是不確定的,儘管已經提出了自身免疫反應與遺傳和環境影響的結合。 這種疾病可能會在家庭中發生。

1型糖尿病通常發生在兒童或青少年時期,這表明老年人的名字叫“少年糖尿病”。 然而,它可能發生在老年人身上,因此可能被稱為“成人潛伏性自身免疫性糖尿病”或LADA

類型1和類型2的區別

這兩種疾病都會導致血液中的葡萄糖含量過高,如果葡萄糖(血糖)過高,其健康後果可能會嚴重。

在2型糖尿病中, 葡萄糖可能很高,因為即使存在胰島素,它也不能有效地將葡萄糖存儲在肌肉和肝臟中。 這被稱為“胰島素抵抗”。 類型1總是沒有天然胰島素的結果。

2型糖尿病大多是生活方式的疾病,儘管遺傳也可能起作用。 超重和不適合會使你更容易得到2型糖尿病,而這種糖尿病大多不可逆轉。

隨著時間的推移,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會失去一些天然的胰島素供應,直到最終,他們可能需要胰島素注射,就像1型糖尿病一樣。

1型糖尿病的運動和體重訓練

在一篇獨立的文章中,我描述了一種訓練方式對有2型糖尿病的人進行有氧運動和體重訓練。 在本文中,我將討論1型糖尿病患者的運動。 值得將兩者分開,以免混淆。

沒有天然胰島素會產生問題,因為當你用注射胰島素替代胰島素時,你沒有身體的自然調節機制(穩態)知道需要多少; 你必須解決它並針對各種情況進行調整。

其中一個變量是你做了多少練習和多大程度的練習。 大多數1型糖尿病患者已經知道這一點,因為他們從小就接受過使用胰島素的動態培訓,特別是在身體活動方面。 然而,這些信息對於可能需要培訓糖尿病患者的健身教練也很有用。

讓胰島素劑量錯誤,尤其是服用太多會導致血糖(葡萄糖)過低,這就是所謂的低血糖症。 這種情況通常稱為“低潮”,並通過感覺昏迷或週,甚至更糟,無意識和昏迷來發出信號。 1型人通過總是攜帶一些可以通過提高血糖來糾正低血糖的甜食或飲料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 未能糾正血糖暴跌可能是非常危險的,甚至是致命的。

運動可以獨立於胰島素作用而降低血糖。 在這種情況下,胰島素劑量和可能的食物攝入量需要在運動時間左右進行調整。 此外,由於這種危險,運動,尤其是高強度運動不被推薦用於1型糖尿病的想法仍然由一些醫務人員掌握。 舉重訓練可能被視為高強度運動的一種形式。

1型糖尿病和運動

目前,兒童,青少年和患有1型糖尿病的成年人一般不會因為體育活動對於一般健康的益處而眾所周知,並且葡萄糖調節和運動所需的胰島素也可能會輕微改善,因此不會因此而不願意參加運動。 許多世界級運動員患有1型糖尿病。 來自美國的例子有加里霍爾Jr在游泳,傑伊卡特勒NFL(丹佛野馬隊),克里斯弗里曼,滑雪。 在澳大利亞,騎自行車的史蒂夫Renouf,橄欖球和莫妮克漢利是例子。

開始體育鍛煉前的醫療建議

所有患有糖尿病的人都應該獲得醫生,專家,糖尿病護理人員或教育工作者的許可。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患者需要特別的建議。 胰島素或藥物劑量和食物消費習慣可能需要修改。

運動時可能需要特別考慮糖尿病並發症。 這裡列出了一些可能妨礙鍛煉的並發症,或限制類型,持續時間或強度。

例如,患有視網膜病或高血壓的患者可能會被建議避免valsalva運動,在這種運動中,通過強行呼氣閉合呼吸道並強化呼吸來提高體重。 這種技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是健身訓練所必需的。

患有糖尿病神經損傷的人可能會被建議如何照顧他們的腳並尋找足部潰瘍和運動損傷 - 或者在適當的運動方式上被告知。

體重訓練和鍛煉鍛煉

請注意美國糖尿病協會關於運動和糖尿病(1型糖尿病)的立場聲明中的以下聲明:

所有身體活動水平,包括休閒活動,休閒運動和競爭性職業表現,都可以由沒有並發症和血糖控制良好的1型糖尿病患者進行。

根據現有的健身,年齡,目標和便利情況調整的每週計劃可能如下所示。

第1天。有氧訓練 - 30至45分鐘。

第二天。重量訓練 - 45到60分鐘

第3天。有氧訓練與第1天一樣。

第4天。有氧訓練與第1天一樣。

第5天與第2天一樣進行重量訓練。

第6天有氧訓練與第1天一樣。

第七天休息。

資料來源:

Herbst A,Kordonouri O,Schwab KO,Schmidt F,Holl RW。 體育鍛煉對1型糖尿病兒童心血管危險因素的影響:23,251例患者的多中心研究。 Diabetes Care 2007 Aug; 30(8):2098-100。

Waden J,Tikkanen H,Forsblom C,Fagerudd J,Pettersson-Fernholm K,Lakka T,Riska M,Groop PH。 休閒時間身體活動與1型糖尿病女性血糖控制不佳相關聯:FinnDiane研究。 Diabetes Care 2005年4月; 28(4):77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