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懷孕期間治療卵巢癌

約18,000例妊娠中有1例發生卵巢癌。 症狀和體徵與沒有懷孕的症狀和體徵相似。 通常在產前(常規產前檢查)期間發現卵巢腫塊。 如果經過多次檢查和超聲檢查後恢復正常,診斷通常是由於妊娠期激素問題引起的功能性囊腫

生殖細胞卵巢腫瘤是最常被診斷為30歲以上的那些腫瘤,並且在生育年齡期間發現了性腺間質腫瘤。 與更常見的上皮性卵巢癌相比,這兩種類型更經常涉及僅一個卵巢。 因此,如果僅在一個卵巢上發現腫瘤,則在懷孕期間單獨去除該卵巢可能是令人滿意的治療。

卵巢良性或惡性腫塊的常見症狀可能相同。 這些包括扭轉卵巢的血液供應(扭轉),洩漏,破裂,出血或感染。 根據懷孕時是否發現卵巢腫塊,醫生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在盆腔或腹部檢查中感覺到。 如果可以感覺到,這些發現可能有助於決定是否手術或通過定期檢查和超聲波仔細觀察。 在懷孕的第二個三個月期間,可以通過定期評估觀察到自由移動並且小於10厘米(約4英寸)的單側卵巢腫塊。

在此期間,如果腫塊體積縮小,推測可能是功能性囊腫。 另一方面,如果它增長,你需要盡快手術。 此外,如果在第一次檢查時,腫塊感覺不規則,不移動(附著於其他盆腔器官),似乎涉及在超聲波的腹部和骨盆中看到的卵巢或液體,可能是手術時間,無論懷孕的三個月。

幸運的是,懷孕期間的癌症通常在早期階段 (I期)被診斷出來,主要是因為在卵巢癌進展的症狀發作之前患者經常因懷孕而早期尋求醫療照顧。 預後與無妊娠相同,基本取決於腫瘤的類型和分期和分級。

評估和測試

超聲在妊娠期間是安全的,但CT或CAT掃描產生輻射並且不安全,特別是在懷孕早期。 MRI或磁共振成像在懷孕期間通常被認為是安全的,並且如果超聲波不能提供足夠的信息可以使用。

在懷孕期間可能執行CA-125血液測試,但不完全準確。 妊娠本身可以引起這個腫瘤標誌物的升高,至少在幾百個範圍內。 因此,超過35IU / ml的水平通常被認為是不正常的,但是在懷孕中,這個水平可能是200或300或甚至更簡單地是由於懷孕本身。 然而,數千人的水平可能是由於癌症。

管理

治療與未懷孕狀態基本相同。 第一步是手術,唯一的問題是何時。 通常首選妊娠中期,因為它與較少的懷孕機會有關。

如果測試表明對癌症的懷疑程度較低,那麼這就是目標時間。 如果懷疑是高的,那麼手術應該盡快完成。

手術

在手術期間,如果病理學家確認癌症,那麼分期手術就完成了。 這意味著至少需要切除受影響的卵巢,切除各個區域的淋巴結和腹膜。 如果看起來癌症已經擴散到卵巢以外,那麼就像在沒有懷孕的情況下一樣進行細胞減滅或減數分裂。

在手術前討論可能性和選擇是至關重要的。 關鍵的決定,取決於妊娠期,是關於懷孕的。

在早期的癌症中,懷孕往往可以繼續,只有卵巢與分期一起去除。 如果癌症已經擴散到卵巢之外,最好去除子宮以盡可能多地去除癌症。 如果懷孕少於24週,清除子宮明顯會終止妊娠,胎兒將無法生存。 如果懷孕超過24週但尚未達到成熟狀態(通常超過36週),可以在移除子宮和分娩嬰兒之前進行剖宮產手術。 然而,新生兒在接近24週時的生存能力與36週以上相比存在很大差異。 所有這些問題在手術前都很重要。

化療

超過手術治療卵巢癌是完全一樣的,階段階段,如果沒有懷孕超過第一個三個月。 所有胎兒器官在妊娠早期結束時已完成發育。 除此之外主要是生長,化療可以減緩這種增長,但沒有先天性畸形的危險。

化療藥物和是否需要化療的決定與未懷孕狀態相同。 幸運的是,由於懷孕期間發現的大多數卵巢癌是I期,常常可以避免化療。 如有需要,應盡快啟動。 如果在妊娠早期需要化療,可能需要選擇終止妊娠。 等待數月可能危及母親的生命並限制治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