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治療癬

2考慮的補救措施

一些自然療法被用於治療癬,皮膚病在兒童中特別常見。 一種真菌感染,癬通常通過皮膚接觸傳播,與受污染物品(包括未洗滌的衣物和泳池表面)接觸,或與攜帶真菌的寵物接觸。 癬的標準治療包括使用非處方抗真菌藥物,但一些初步研究表明,某些自然療法也可能有助於治愈癬。

什麼是癬?

有幾種不同類型的癬,包括影響你身體上的皮膚(稱為“體癬”)和頭皮(稱為“頭癬”)的感染。 影響腹股溝區域的癬稱為“股癬”(或“股癬”),而影響腳的癬稱為“足癬”(或“ 腳癬 ”)。

雖然症狀因癬的類型而異,但常見症狀包括瘙癢,紅腫,鱗狀斑塊,可能起泡和滲出。 通常在中央具有正常膚色的清晰邊緣,這些貼片往往類似於圓環。

癬的自然療法

有證據表明某些自然療法可能有助於治療腳氣。 然而,很少有研究測試了使用自然療法治療其他類型的癬。 以下是可用研究的一些主要發現:

1)茶樹油和運動員的腳

幾項小型研究表明,茶樹油( 芳香療法中廣泛使用的一種精油 )可以幫助治療癬影響腳部。

例如,在澳大利亞皮膚病學雜誌 2002年的一項研究 ,研究人員將158名腳氣患者分配給安慰劑或含有25%或50%茶樹油的溶液治療。

患者每天兩次將溶液應用於受影響的區域四周。 通過研究的結果顯示,接受25%茶樹油的患者中有72%顯著改善(相比之下,50%茶樹油組患者的68%和39%的安慰劑組患者)。

在同一期刊的一項1992年研究中,研究人員將104名腳氣患者用安慰劑,含10%茶樹油的霜或含1%托萘酯(一種以非處方藥物銷售的合成抗真菌藥物) )。 雖然茶樹油可以顯著減少癬症狀,但它並不比安慰劑更有效治愈真菌感染。

茶樹油:4您可能不知道的健康益處

2)大蒜提取物

Ajoene(一種從大蒜中提取的天然化合物)在治療癬方面表現出前景。 例如,德國Arzneimittel-Forschung雜誌1999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含有阿膠素的凝膠有助於治療股癬和體癬。 這項研究涉及60名成人患有任一種情況,他們中的每一人都被分配接受含有0.6%阿焦烯的凝膠或含有1%特比萘芬(抗真菌劑)的乳膏。

治療60天后,分別用阿比烯和特比萘芬治療組的癒合率分別為73%和71%。

幾項小型研究也表明,阿霍烯可能有助於治療運動員的腳。

癬預防和治療的自我照顧

為了幫助預防癬,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建議保持皮膚清潔乾燥,定期洗髮,並避免分享個人護理用品。 你還應該在健身房和游泳池裡穿涼鞋或者鞋子,並且避免碰到禿斑的寵物。

使用任何類型的治療來治療癬時,一定要保持皮膚清潔乾燥,並在感染時每天清洗床單和睡衣。

治療感染的寵物也很重要。

使用自然療法治療癬

如果治療不當,癬可能會導致許多並發症(包括感染擴散到身體的其他部位,細菌性皮膚感染和皮膚病如接觸性皮炎)。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處方抗真菌藥物來治療癬。 雖然自然療法可能對治療癬有一定益處,但在使用天然癬治療之前諮詢您的醫生很重要。

>來源:

> Ledezma E,DeSousa L,Jorquera A,Sanchez J,Lander A,Rodriguez E,Jain MK,Apitz-Castro R.“Ajoene,從大蒜衍生的有機硫的短效治療癬的療效”。 真菌病。 1996年9月 - 10月; 39(9-10):393-5。

> Ledezma E,LópezJC,Marin P,Romero H,Ferrara G,De Sousa L,Jorquera A,Apitz Castro R.“Ajoene in the Shortical Term Treatment of Tinea Cruris and Tinea Corporis in Humans。Randomized Comparison Study with Terbinafine 。“Arzneimittelforschung。 1999年6月; 49(6):544-7。

> Ledezma E,Marcano K,Jorquera A,De Sousa L,Padilla M,Pulgar M,Apitz-Castro R.“Ajoene在治療癬的療效:與特比萘芬的雙盲和比較研究”J Am Acad Dermatol。 2000年11月; 43(5 Pt 1):829-32。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 “癬:MedlinePlus醫學百科全書”。 2011年8月。

> Satchell AC,Saurajen A,Bell C,Barnetson RS。 “用25%和50%茶樹油溶液治療趾間足癬:一項隨機,安慰劑對照,盲法研究。”Australas J Dermatol。 2002年8月; 43(3):175-8。

>童MM,奧特曼下午,巴內特森RS。 “茶樹油在治療足癬中的應用”,Australas J Dermatol。 1992; 33(3):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