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疲勞綜合徵的心臟問題

心臟異常與不明原因的疲勞有關

慢性疲勞綜合徵(CFS) - 也稱為肌痛性腦病( ME / CFS) - 是一種以持續性疲勞和其他症狀為特徵的醫療病症,這些症狀限制了一個人執行正常日常任務的能力。 ME / CFS尚未得到很好的理解,並被認為是心理,遺傳和生物因素相結合造成的。

近年來,研究人員已經註意到,除了疲憊症狀外,ME / CFS患者的心臟異常率高於一般人群。 雖然將原因與效果聯繫起來往往很困難,但研究界有許多人認為這種聯繫不僅僅是偶然的。

心臟異常類型

2006年進行的一項基礎研究報告指出,死於心力衰竭的ME / CFS患者平均年齡為58.7歲,而沒有ME / CFS的患者平均年齡為83.7歲。 儘管沒有人能確切知道哪些因素可能對這一結果有所貢獻,但這樣的研究早就表明ME / CFS與心臟功能不足有內在聯繫。

異常並不止於此。 其他研究人員指出,心臟不正常的發生率相似,包括:

事實上,這些不規範可能解釋了ME / CFS的一些主要症狀。 他們還建議,與ME / CFS一起生活的人可能需要更努力地保持良好的心臟健康狀況

低心率變異性

2011年進行的一項研究調查了ME / CFS患者的睡眠模式,以便更好地理解為什麼在這組患者中通常報告的非睡眠不足 。 令人驚訝的是,他們發現,患有ME / CFS的人每天的心率變化很小,這種情況稱為低心率變異性(HRV)。

要理解這一點,如果你感覺到你的脈搏,然後慢慢地呼出,你會發現你的心率稍微有些變化,當你呼吸時加速,當你呼氣時減慢。 這是心率變異。

低夜間HRV表明,調節心臟起搏器的神經信號存在問題(稱為竇房結 )。 這與認為ME / CFS可能是由於人的自主神經系統(調節呼吸,消化和心率等非自主功能的系統)中的缺陷造成的至少部分原因相一致。

小左心室

2011年的一項研究發現,有些ME / CFS患者的左心室較小,心臟的腔室負責將血液泵送到身體的其他部位。 因此,人們總會遇到所謂的直立不耐症(OI)的症狀。

通常,當我們從坐著或臥姿起床時,我們的血壓會短暫升高以對抗重力並保持血液流向大腦。 通過OI,這種情況不會發生,每當他或她升起時,一個人最終會感到頭暈或昏厥。 這種生理異常可以解釋為什麼盡量減少ME / CFS患者比其他人更容易疲勞。

體位性心動過速

體位性心動過速與OI類似,除了它涉及脈率而不是血壓。 心動過速是心率異常快速的醫學術語。 體位性心動過速只是意味著你的心率在你崛起時會異常加速,導致眩暈甚至暈厥。 ME / CFS患者常見的是姿勢性心動過速,發病率是普通人群的三倍。

短QT間隔

QT間隔是用於描述心電圖(ECG)讀數上的某些上下拍動之間的空間的術語。 短的QT間隔意味著你的心臟正常跳動,但心跳後恢復的機會較小。 短QT間期通常被認為是遺傳性疾病,並與心臟性猝死風險增加有關。 雖然在一般人群中很少見,但ME / CFS患者中常常會出現短的QT間期。

血容量異常低

2009年和2010年進行的兩項研究報告說,ME / CFS患者的血容量低於一般人群。 此外,ME / CFS的嚴重程度直接與血容量減少相對應,這意味著那些功能較弱的人血液比那些血液少得多。 許多科學家現在認為,低血容量僅僅通過剝奪細胞產生能量所需的氧氣而導致ME / CFS的許多症狀。

研究告訴我們的是什麼

雖然這些研究表明心臟和神經系統的異常導致ME / CFS患者心臟衰竭的高發生率,但他們不應該認為它們是唯一的因素。 其他的東西,如體重和久坐的生活方式 ,可能會貢獻甚至更多。

最後,這些研究中的大部分都很小且很孤立,需要更多的調查才能得出結論。 然而,他們應該強調的是監測ME / CFS患者心臟健康的需求增加。 對於那些症狀嚴重的人以及任何有心臟疾病(包括吸煙,肥胖和缺乏運動)風險因素的人尤其如此。

現在越來越清楚的是,ME / CFS不是“一切都在你的腦海裡”。 如果與ME / CFS一起生活,不僅要考慮疾病本身,還要考慮其對整體健康狀況的影響。

>來源:

> Hurwitz,B.,et。 人。 “慢性疲勞綜合徵:疾病嚴重程度,久坐的生活方式,血容量和心功能減退的證據。” 2009年; 118(2):125-35。

> Jason LA,et。 人。 為國際女性提供保健服務。 2006年8月; 27(7):615-26。 慢性疲勞綜合徵患者的死因。

> Miwa,K.和Fujita,M。“慢性疲勞綜合徵患者的低心輸出量用於直立不耐受” 2011; 34(12):782-6。

> Naschitz J.,et。 人。 “縮短的QT間隔:慢性疲勞綜合症的自主神經症的一個顯著特徵。” 歐洲內科雜誌。 2006; 39(4):389-94。

> Rahman K.,et。 人。 “慢性疲勞綜合症的睡眠覺醒行為。” 睡覺。 2011; 34(5):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