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確定誰是EMS患者?

在醫院或醫生辦公室,看護者很容易區分患者和家屬之間的差異; 他們告訴你。 病人來到接待區並作為病人登記。 每次醫療保健提供者要提供一些醫療保健時,患者都會得到必須掃描和檢查的臂章。 通常,訪客或家人也會註冊,甚至會收到徽章或標籤,以便讓所有人知道他們不是患者。

在大多數醫療機構中識別患者是非常直觀的,因此在這些設施中定義患者甚至不會跨越在那里工作的護理人員的頭腦。 另一方面,識別正確的病人是一個更大的選擇。 我們希望確保我們不會對錯誤的人施用藥物或進行手術。 醫院中的護士和醫生對於錯誤的人進入手術室的可能性有點擔心。 然而,這個人甚至可能根本就不是一個病人,但這並不是一個考慮因素。

醫院外的病人

第一響應者不同。 患者不容易識別。 當然有一些簡單的例子:一個人有痛苦並且打電話911 。 醫護人員到達後找到一個抱怨痛苦的人,並詢問他何時要去醫院。 毫無疑問,當急救人員到達時,患者是誰。

這並不總是那麼清楚。 如果你認為病人是病人,實際上並沒有啟動這個反應。 這裡有一個例子:你正在拜訪你年邁的母親,她告訴你她最近感覺不舒服。 你看到她正在緩慢移動,看起來很痛苦。 當她站立或坐著時,她會畏縮。

她似乎有點蒼白。 你決定她看起來真的很不舒服,你呼救。

尋求還是不尋求

當消防員到達你母親的家時,她告訴他們她並不真的需要任何幫助。 她拒絕遵守他們的身體評估,並沒有真正回答他們的問題。 救護車到達時,她拒絕運送到醫院。

你的母親是耐心的嗎? 這是一個艱難的通話。 她沒有尋求醫療保健,這是大多數醫療保健機構識別病人的方式 - 通過病人尋求幫助。 當他們抵達時她拒絕了他們的幫助,並且她沒有參加她自己的照顧。 這是她的家,而不是醫院。 在打電話給911之前,她並不是一個病人, 但她沒有打電話。

如果你是這次運行的第一響應者 ,你覺得怎麼樣? 有人擔心需要幫助,並希望您評估“患者”是否有可能出現的醫療問題。 確實,這個人拒絕照顧,但是心髒病發作或膿毒感染也是非常微妙的,甚至對於生病的人也是如此。 第一響應者是否應該收拾並回到車站,或者堅持讓你的母親簽署一份表格,聲明她拒絕接受醫療建議?

數太多了

如果你是一名救護車上的醫務人員,並且你被發送到一輛涉及擁擠公共汽車的車禍? 巴士以相當緩慢的速度撞擊另一輛車。 沒有人受重傷。 巴士上有一個人當時正站著被撞倒在地。 他希望被醫院的醫生看到。 公共汽車上的其他人都想回到路上,並且很樂意讓你避開。

公車上的每個人都是病人嗎? 大多數人表達了不被評估的願望,但他們都遭受了足以導致至少有一個人被看到的足夠的傷害機制。

他們都是涉及碰撞車輛的乘客。 他們都清醒嗎? 有人稱911,甚至可能來自同一輛公共汽車。 第一響應者是否應該讓一個助手營向汽車上的每個人評估和討論知情同意 (或知情拒絕),然後允許司機恢復其路線?

對於急救人員來說,這些都是棘手的問題,特別是在美國。 許多州允許第一反應人因疏忽或放棄而被起訴,前提是他們在沒有適當照顧的情況下留下可能受傷或患病的病人。 醫療保健案例法基本上建立在醫生和護士在設施中進行實踐。 以緊急醫療服務為基礎的服務相當薄弱,並且通常不包括醫務人員幾乎每天都要面對的無數複雜情況。

誰付錢?

另外,美國的問題是成本 。 沒有許多其他工業化國家的普遍醫療保健,美國的患者往往不得不自費購買自己的醫療費用。 如果患者被運送到醫院,一些區域只收費,但是無論提供什麼治療,都有很多地方負責評估現場的患者。

如果媽媽原來拒絕所有護理並不被送往醫院,向她提供一份評估賬單是否公平? 有人為她打電話給911,因為她似乎需要幫助。 訓練有素且能幹的醫療保健提供者作出了回應,並提供了初步評估,如果她以更嚴厲的方式呈現,可能會有可能挽救生命的治療。 然而,她仍然沒有尋求自己的照顧,所以她應該負責的成本?

在謹慎的一面犯錯

面對這種情況時,醫護人員的最佳選擇是考慮與你母親的互動目標。 醫護人員希望提供良好的醫療護理而不侵犯個人的權利。 如何最好地服務? 現在就把成本問題留給它,因為臨床上應該做什麼以及經濟上應該做什麼的答案並不總是一致的,並且使得情況過於復雜。

最低限度的評估可以被動完成。 可以確定皮膚體徵 ,特別是顏色和濕度,而無需身體接觸。 運動,對問題的適當回應,穩定性 - 都可以在整個房間內觀察到。 如果呼叫911的對象(特別是不打給她的病人 )似乎處於醫療困境中,那麼響應者肯定會小心行事。 完整和完整的文檔是至關重要的

她應該在文檔中像病人一樣對待,即使她否認這個類別。 記錄一切在法律上和臨床上都很重要。 如果確實存在一個進展的醫學問題,即使在第一次相互作用期間沒有進行治療,最初的急救人員所做的觀察也可能有助於最終診斷。

公車的情況比較困難。 傷害的機制當然存在,有一個體面的觀點認為,一次足夠大的撞擊造成一名乘員受傷可能會對他人造成傷害。 不幸的是,這是一個滑坡。 當多人參與時,回應者發現自己處於現場幫助他們識別真實患者的擺佈。 從訴訟角度來看,最安全的立場是將巴士上的每個人都視為潛在的患者,並讓他們全部簽署拒絕照護的表格。 在大多數EMS系統中,沒有一種簡化文件的方法來幫助處理大量的案件。

不幸的是,沒有很好的方法可以輕鬆識別院前患者。 很大程度上依賴照顧者的直覺和環境。 最重要的是要牢記潛在的患者醫療保健,最重要的是要記住,有些人在太晚之前不會尋求醫療護理。

>來源:

> Evans K,Warner J,Jackson E.急診醫護人員對容量和同意知道多少? Emerg Med J。 2007年6月; 24(6):391-3。

> Moore,G.,Moffett,P.,Fider,C.,&Moore,M.(2014)。 緊急醫師應該知道什麼是知情同意書:法律情景,案例和警告。 學術緊急醫學21 (8),922-927。 DOI:10.1111 / acem.1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