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取一些簡單的預防措施,生活應該幾乎正常
起搏器是一種植入皮膚下的小型電子設備,可幫助調節心律。 大多數植入心臟起搏器是為了治療因病態竇房結綜合徵或心臟傳導阻滯引起的心動過緩(心率緩慢)所引起的症狀 。
有一個起搏器應該消除或防止問題,而不是導致它們。 一般來說,這就是他們所做的。
有起搏器不應該顯著改變或破壞你的生活。 只要您遵循一些簡單的預防措施,並按照醫生的日程安排進行定期跟踪,您的心臟起搏器不應以任何負面方式明顯影響您的生活方式。
起搏器植入後
起搏器植入是微創手術。 典型的恢復期不長或困難。 您可能會在切口部位疼痛幾天。 您的醫生可能會要求您限制劇烈活動或將重物吊起一兩週。 切口部位通常在兩週或三週後完全癒合,您不應再有任何限制。
在初始階段,您應該觀察是否有出血或感染跡象,如腫脹,紅腫或惡化的疼痛,如果出現任何這些症狀,請告訴醫生。
幸運的是,這些並發症並不常見。
您需要定期檢查您的心臟起搏器,以確保其正常工作並且電池電量充足。 通常,這些起搏器檢查可以通過無線方式在家中完成,使用醫生為您進行遠程跟踪的特殊設備。
你也會在你的醫生辦公室每年檢查一次或兩次。
當電池開始用完時 - 通常在五到十年後 - 你的醫生將安排選擇性的起搏器替換 。 這是一個相對簡單的程序,在局部麻醉下進行,其中您的舊起搏器發生器從其導線分離並丟棄。 然後連接一個新的發生器,縫合切口。 通常,起搏器導線除非發生問題,否則不需要更換。
心臟起搏器需要採取哪些預防措施?
與流行的觀點相反,現代家用電器 - 包括微波爐 - 不會干擾起搏器,不應引起任何關注。 使用某些其他設備時,您只需採取一些特殊的預防措施。 他們包括:
- 蜂窩電話。 手機靠近心臟起搏器(如果手機放在胸袋中可能會發生)可能會影響起搏器的功能。 但只要手機離開起搏器6英寸或更遠,就不會有問題。
- 磁鐵。 與手機類似,如果將起搏器放置在6英寸左右以內,則會影響起搏器。 只需將磁鐵遠離起搏器即可。
- 防盜探測器。 商店中的走動式防盜探測器通過產生電磁波來工作,這會瞬間干擾起搏器的功能。 但是,只要您正常穿過探測器(並且不要在探測器內部停下或暫停),就不會遇到任何問題。 所以,當你遇到這些設備中的一種時,只要繼續向前移動即可。
- 機場安全金屬探測器。 您的心臟起搏器可能會啟動機場安檢中常用的步行式金屬探測器。 金屬探測器不會影響你的起搏器。 但潛在的問題是安全代理可能會在您啟動金屬探測器後使用您的手持式掃描器。 手持式掃描儀包含一個磁鐵,當它靠近時可能會干擾起搏器。 在您通過機場安檢之前,您應該告訴代理商您有起搏器,並且他/她不應在起搏器附近使用手持式掃描儀。
- 機場安全全身掃描儀。 機場的全身掃描儀(能夠形成人體圖像的設備)顯然不會影響你的起搏器 - 但在這個問題上有客觀的證據令人驚訝的少。 更多關於全身掃描儀和起搏器的信息 。
- 電弧焊機和鏈鋸。 與家用電器不同,電弧焊機和鏈鋸足夠強大,可以乾擾起搏器的功能。 有起搏器的人應該避免使用這種設備。
- MRI掃描 。 MRI掃描儀可以中斷起搏器的起搏功能; 在某些情況下,它們實際上可能會損壞設備。 通過在MRI過程中採取特殊的預防措施,以及限制某些類型的MRI掃描,可以避免MRI的問題。 如果您有心臟起搏器並需要MRI,您應該仔細與醫生討論風險和好處。
- 放射治療 。 用於癌症放射治療的強大輻射可能會損害起搏器的電路。 如果您需要放射治療,您的心臟起搏器需要特殊屏蔽以保護其免受輻射場的影響。
- 其他醫療程序。 起搏器也可能受到碎石術的影響,後者使用聲波治療膽結石或腎結石;Â 經皮電神經/肌肉刺激器(TENS) ,用於控制疼痛; 在手術期間用於控制出血的電烙術; 和透熱療法,電磁輻射或微波用於加熱組織。 一般來說,在進行任何醫療手術之前,提醒您的醫生您有起搏器是非常有意義的。
一句話來自
起搏器應該改善或保持你的生活方式,而不是限制它。 而大部分情況是這樣的。 一旦你從植入手術中恢復過來,你所需要採取的預防措施都不會特別麻煩,並且在日常生活中你不會遇到大多數的預防措施。 絕大多數情況下,一旦植入起搏器,就可以在不經過考慮的情況下完成正常的生活。
>來源:
> Epstein AE,DiMarco JP,Ellenbogen KA等。 ACC / AHA / HRS 2008基於設備的心律異常治療指南:美國心髒病學會/美國心臟協會實踐指南特別工作組報告(編寫委員會修訂ACC / AHA / NASPE 2002植入指南更新心臟起搏器和抗心律失常裝置)與美國胸外科協會和胸外科醫師協會合作開發。 J Am Coll Cardiol 2008; 51:E1。
> Hauser RG,Hayes DL,Kallinen LM等人。 臨床經驗與心臟起搏器脈衝發生器和經靜脈導聯:8年前瞻性多中心研究。 Heart Rhythm 2007; 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