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毒後保健人員接觸指南

美國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議

1996年,美國公共衛生服務部門(USPHS)發布了關於使用抗逆轉錄病毒藥物(ARVs)作為醫務人員職業接觸艾滋病病毒(HCP) 後暴露後預防(PEP)的第一份指南。

2013年8月,USPHS第四次更新了這些指導方針,根據他們關於新一代抗逆轉錄病毒藥物的可用性和有效性的建議,以及以前批准使用的抗逆轉錄病毒藥物的長期安全性的最新數據。

在審查小組的考慮中:

定義職業暴露

HCP中的HIV暴露定義為經皮損傷(例如針刺或切割鋒利物體),或與HIV感染的血液接觸粘膜或不完整的皮膚(例如chap裂,磨損或患有皮炎) ,組織或被認為具有潛在傳染性的其他體液。

這些包括腦脊液,羊水,心包液(來自聽診周圍膜的液體),滑液(來自關節周圍的液體),胸膜液(來自肺周圍膜的液體); 和腹腔液(來自腹腔內的潤滑液)。

除非明顯的血腥,否則糞便,鼻腔分泌物,唾液,痰,汗液,眼淚,尿液和嘔吐物不被視為具有潛在感染性。

此外,儘管人體叮咬應該單獨進行評估,但在醫療保健背景下沒有記錄到通過人體叮咬傳播艾滋病毒的案例。

USPHS指南中的重要變化

2005年發布的先前指南建議評估暴露的嚴重程度,以確定是否使用兩種或更多種抗逆轉錄病毒藥物。

該建議已完全消失,而且USPHS現在讚成將三種或更多種ARV用於所有職業暴露。

更新後的指南進一步表明,使用第四代抗原/抗體檢測可以將治療後檢測期從六個月縮短至四個月。

指南概述

在職業接觸艾滋病毒的情況下:

  1. PEP應該立即實施,最好在暴露數小時內完成。 應始終尋求專家諮詢,但不能以拖延治療為代價。
  2. 艾滋病毒基線測試將用於確定HCP的艾滋病毒狀況。 如有可能,應尋求來源患者的艾滋病毒感染狀況,以幫助指導正確使用PEP。
  3. 基於良好的副作用和簡便的給藥方案,將開具三種或更多種抗逆轉錄病毒藥物。 (見下面的推薦藥物選項 。)已知或疑似懷孕(或母乳喂養)將進一步確定某些藥物的選擇。
  4. 除了基線HIV檢測之外,HCP還應該進行必要的基線實驗室檢測以預測藥物毒性。 測試應至少包括一個完整的血液計數(CBC),以及腎臟和肝臟功能測試。
  1. PEP將開始並持續28天。 應提供治療前諮詢來解決適當的依從性 ,可能的副作用和可能的藥物相互作用。
  2. 後續任命應在暴露72小時內開始,並包括後續艾滋病毒檢測和諮詢。 第二次實驗室藥物毒性監測應在兩週內進行。
  3. 此後,HIV檢測應在暴露後六週,十二周和六個月後進行。 如果使用第四代組合HIV p24抗原/ HIV抗體測試,則可以在暴露後六周和四個月後進行後續測試。

推薦的藥物選擇

USPHS推薦使用Viread(替諾福韋)和Emtriva(恩曲他濱) - 或兩種藥物聯合使用單劑型, Truvada -plus Isentress (raltegravir)用於PEP職業暴露事件。

這些藥物的替代品可用於潛在的腎臟疾病或其他可能與使用建議的藥物相矛盾的疾病。

Viramune (奈韋拉平)不應該被規定用於PEP,而應避免經常不推薦用於PEP的ARV。 這些包括Videx (didanosine)和Aptivustipranavir ),以及Zerit(司他夫定)和Videx的組合。

>來源:

> Kuhar,D。 亨德森,D。 Struble,K .; 等人。 “更新了美國公共衛生服務指南,對人體免疫缺陷病毒職業接觸的管理以及暴露後預防建議。” 感染控制和醫院流行病學。 2013年8月6日; 34(9):875-892。